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常政发〔2010〕14号
颁布日期:2010-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发〔2010〕14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四日

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沪宁城际铁路江苏段及现有沪宁铁路(以下简称“两线”)沿线环境整治的要求,切实改善我市“两线”沿线城乡环境风貌,美化城乡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沿线整体形象,促进“两线”沿线城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确保以洁净、优美的环境迎接上海世博会和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召开,现就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标准、可操作、低成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营造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一流的城铁,一流的绿化、一流的环境”为目标,高标准、快节奏地实施“两线”沿线绿化及环境整治工作,将沪宁城铁常州段建设成体现常州现代化建设形象和城市文化特色的景观廊道、绿色通道。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整治范围为东起常州与无锡铁路界线、西至常州与镇江铁路界线的沪宁城际铁路和现有的沪宁铁路两侧,全长43.5公里,其中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23.5公里,武进、新北区范围内长20公里。

具体要求为:

1.主林带绿化工程。在铁路用地红线外两侧50米范围建设主林带。宜林地带林带贯通率不低于95%。造林成活率不低于95%。

2.绿化景观带工程。在铁路用地红线外两侧50米主林带向外再建100米宽的绿化景观带。遵循“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建设原则,采用组团式、点缀式、遮挡式等多种形式,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

3.村镇绿化、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岸林网以及林相改造工程。建设范围为沪宁城际铁路和现有沪宁铁路常州段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500米—1000米左右,特殊地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范围内的村镇绿化达标率为100%,在达标的基础上提升景观和视觉效果;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岸林网建成率不低于90%。丘陵岗坡地段消灭荒山秃岭,并通过林相改造建成结构稳定、林相优美、生态优良的山林景观。

4.环境整治工作。铁路用地红线外侧至少150米范围以内全面达到“六无一有”标准,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铁路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500米或1000米范围以内因地制宜对沿线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一村三网一囱”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村绿、山青、整洁、路畅、水秀、无黑烟”标准。开展建筑立面、亮化、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以及河道水域和岸坡清理整治工作。村庄按照省新农村建设统一要求进行环境整治。

三、职责分工

1.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主林带绿化工程、绿化景观带工程、村镇绿化、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岸林网、林相改造工程和环境整治中的建筑立面、亮化、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由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流转租用、青苗补偿和包括“六无一有”、“一村三网一囱”在内的其它环境整治由三区政府负责。环境整治中的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岸坡清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

2.武进、新北区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绿化由两区政府负责。

四、整治措施

整治措施主要有“拆、整、绿、清、遮、亮、管”七个方面:

1.拆。对沿线违章(法)及影响城市景观或功能的建(构)筑物予以界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拆除。乡镇地区屋前檐后的堆放和搭设的构筑物也要按照标准统一清理。

2.整。对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实施整体出新,整饰或清洗沿线陈旧建筑立面,对部分残旧建筑,补齐物件;充分体现出江南水乡特色的“粉墙黛瓦”;清除沿线未经许可的横幅、广告、张贴等,对沿线的废旧物品站(点)予以全面清理。

3.绿。因地制宜布置绿化,结合地形地貌实施平地绿化、坡地绿化和垂直绿化,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多种途径提高绿化面积、密度和质量,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味。

4.清。清理沿线范围内生活垃圾、残土堆、乱堆放物料等;河塘无漂浮物;沿线工地做到文明施工;杜绝全线黑烟、废水、焚烧秸秆。

5.遮。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基础上,遮挡不良景观,对无法拆迁且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建筑物等实施遮挡。

6.亮。对主要节点区域的重要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通过点射、漫射霓虹等多种灯光亮化形式,强化夜景效果。镇区段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亮化。

7.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明确,长期保持。

五、时间进度

2010年2月1日,全面启动工程建设。

2010年2月12日前,完成工程施工图。

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土地流转或租用手续。

2010年3月1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

2010年3月31日前,确保完成50%以上工作量。

2010年4月15日,基本完成绿化栽种和环境整治任务并组织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两线”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各区也要指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治责任,切实加强区属范围内绿化和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推进。

2.施工保障。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整治任务、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高标准、高水平完成。认真落实规划设计制度、招投标制度、监管审计制度和工程验收制度,规范建设程序,节省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廉洁高效。

3.用地保障。在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落实,确保用地政策落实到位。建设用地主要采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办法,对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合理的经济补贴,具体由相关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4.资金保障。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的绿化和环境整治工程资金由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解决。武进、新北区范围内的绿化和环境整治工程资金由两区政府承担。对武进、新北区实施的主林带绿化工程、绿化景观带工程,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由市按每亩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5.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城际铁路两侧绿化和环境整治的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支持整治的工作氛围。

附件:沪宁城际铁路武进、新北段绿色通道工程情况一览表

附件:

沪宁城际铁路武进、新北段绿色通道工程情况一览表

项目

区域

实施面积(亩)

单价

(元/亩)

概算投资(万元)

市级财政补贴

小计

合计

小计

合计

标准

(万元)

金额

(万元)

合计

1

主林带

两侧50米

武进区

2059

2403

65000

13383.5

15619.5

0.4

823.6

961.2

新北区

344

2236

0.4

137.6

2

主林带外

100米

绿化景观带

武进区

1450

1700

30000

4350

5100

0.4

580

680

新北区

250

750

0.4

100

3

村镇绿化

(铁路两侧

150米外)

武进区

450

535

25000

1125

1337.5

新北区

85

212.5

4

农田林网

(铁路两侧

150米外)

武进区

985

1311

7500

738.75

983.25

新北区

326

244.5

5

道路林网

(铁路两侧

150米外)

武进区

928

1212

15000

1392

1818

新北区

284

426

6

水岸林网

(铁路两侧

150米外)

武进区

55

72

7800

42.9

56.16

新北区

17

13.26

7

林相改造

(铁路两侧

150米外)

武进区

322

498

12000

386.4

597.6

新北区

176

211.2

合计

武进区

6249

7731

21418.55

25512.01

1403.6

1641.2

新北区

1482

4093.46

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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