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冲刺阶段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连政办发〔2009〕86号
颁布日期:2009-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冲刺阶段工作任务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9〕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自2002年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了国家技术评估,国家环境保护部将于近期组织专家组来我市考核验收创建成果。当前,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冲刺阶段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冲刺阶段工作任务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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