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6日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调研及“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2013年上半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中期评估的目的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任务,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科学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二、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时点,为2011年至2012年的完成实绩,并预测2013年底和2015年完成情况。按照形势分析、目标评估、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城乡建设、社会民生、开放合作和体制改革等内容,结合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开展评估。内容侧重在以下几个领域:
(一)对“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和预测,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重点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其中,要对单位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排放、城乡居民收入、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等目标进行重点分析。
(二)对“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预测。主要包括:对各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列入的重大项目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对到2015年实现情况作出基本判断。特别要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三名城三都市”等建设预期进行判断。
(三)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评价并提出对策建议。对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对政策措施的调整、优化提出具体方案。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是否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实施等,以及提出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规划落实措施和办法。
三、中期评估工作分工
(一)中期评估报告
1、“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总报告。各有关部门按照《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2〕23号)中的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领域进行总结、评价,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形成评估报告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各部门对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由各部门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
3、区县规划评估报告。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
4、第三方评估报告。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学者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形成具体政策建议。
(二)专题研究报告
1、“十二五”中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综合评价与预测。对提出的指标体系特别是基本现代化指标进行测算,分析各类指标完成难易程度和提出对策措施。(市统计局)
2、“十二五”中期煤炭总量及碳排放总量控制问题研究。对全市能源消耗作出详尽评估,预测能否按期达标,提出单位能耗下降的具体措施;探索碳排放总量控制、考核体系建立的路径和方法;开展某一行业能源消耗评估尝试。(市发改委)
3、“十二五”中期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综合评价与对策研究。预测居民收入目标实现情况,对增收措施执行状况进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研究提出某一行业增收的具体办法。(市发改委)
4、“十二五”中期污染物排放及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及对策研究。对污染减排指标和任务进行分析,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能否按期达标进行评估,提出具体实现方案。(市环保局)
5、“十二五”中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及对策研究。对农村地区发展思路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提高按期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的应对措施。(市农委)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时间进度
中期评估计划6个月。共分为四个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2月)。
主要任务:制定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部署专题研究、专项评估和区县规划评估工作。
(二)前期研究阶段(2013年2-4月)。
主要任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和部门评估报告。
(三)报告形成阶段(2013年5月)。
主要任务:起草评估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评估报告审议稿。
(四)上报审议阶段(2013年6月)
主要任务:中期评估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汇报;修改完善后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市有关部门要对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认真开展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的针对性。
(二)各部门专题评估报告既要说明取得的成效,又要分析存在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还要提出今后规划实施的思路和对策。对没有完成的目标和任务,要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要着力推进工作创新,加强定量分析与综合研判,提高评估质量;加强评估组织创新,推进评估主体多元化,提高社会参与度。
(四)各部门于2013年4月中旬将承担的的专题研究报告、部门评估报告送市发改委汇总(同时附电子版)。
(五)各区县参照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中期评估,注重评估过程中交流和对接,适时报送评估报告及阶段性成果。
联系人:陶磊、朱延琴、曹旭峰
电话:57716265、83637693、8363952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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