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抢抓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快推进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省和市统一工作部署,为组织开展好《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意义

开展中期评估是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根本要求。科学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评价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提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是确保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重要保证。

开展中期评估是确保2014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十二五”期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结合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客观把握我市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是确保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开展中期评估是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必然要求。中期评估也是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开局之年。通过中期评估,加强“十二五”规划与长三角、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等国家战略规划的对接,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功能,是实现无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一)评估目的

发展规划是政府关于本行政区域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总体安排,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我市“十二五”规划是落实市委决策、指导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开展中期评估重点是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研究,评估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无锡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分析问题并查找原因,根据需要适时修正调整规划目标,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确保顺利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到2014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也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

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总体要求:

战略性与阶段性目标分析相结合。紧紧围绕2014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性目标,分析我市“十二五”以来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中的成绩与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实现我市可持续发展。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评估“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性评估战略任务与宏观政策的实施情况,整体评价“十二五”规划实施效果。

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分析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突出约束性指标完成度分析,客观评价政府履行公共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完成情况。

三、评估的重点内容和分工

(一)评估重点内容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时点,为2011年至2012年的完成实绩,并预测2013年底和2015年完成情况。中期评估以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对象,重点分为形势分析、目标评估、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城乡建设、社会民生、开放合作和体制改革等专题,结合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和地区规划开展评估。评估报告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展和政策实施的基本情况,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应指标的建议和理由,以及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

(二)评估的分工

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主要包括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地区规划评估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和总评估报告,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由市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编制部门负责(见附表1),地区规划评估报告由市各地区发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总评估报告由市发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题研究分为八个专题,具体分工如下。

1.国内外宏观经济背景的变化对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影响分析。由市发改委牵头,可采用委托方式。

2.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及“十二五”主要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估。由市发改委牵头,可采用委托方式。

3.加快推进我市结构调整研究。由市发改委(综合处)牵头,市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农委、商务局、旅游局结合本部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提交评估报告材料。

4.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等结合本部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提交评估报告材料。

5.统筹城乡建设研究。市规划局牵头,市信电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水利局等结合本部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提交评估报告材料。

6.提升社会民生发展水平研究。由市发改委(社会处)牵头,市民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委、住保房管局等结合本部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提交评估报告材料。

7.加强开放合作研究。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提交评估报告材料。

8.深化体制改革研究。由市发改委(综合改革处)牵头,市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提交评估报告材料。

四、评估的程序和要求

评估严格按照省、市发展规划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坚持科学开展与民主参与相结合,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加强组织保障。

(一)规划评估的程序

市政府下达开展无锡“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开展中期评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市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文实施。

(二)规划评估的方法

无锡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可采用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1.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规划评估、专题研究可以自己开展评估,也可委托具备相关资质或能力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

2.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可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公众的问卷调查。中期规划评估报告可邀请市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三)评估的进度安排

“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2月前)。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部署相关部门和地区开展评估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2.学习调研阶段(2013年5月前)。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赴国内先进城市学习调研“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和评估方法等。

3.起草专题报告阶段(2013年6月前)。市各专题研究报告牵头部门形成本专题研究报告,经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后,提交市发改委。

4.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起草阶段(2013年7月前)。市发改委根据各牵头部门提交的专题评估报告、各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形成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5.报送审议阶段(2013年10月前)。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并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

(四)加强评估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协调配合。市各有关部门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区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

3.加强经费保障。市级财政专项安排“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经费,其中每个专题研究报告补助8万元,确保“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评估任务表

附件1:

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评估任务表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部门

1

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市环保局

2

无锡市“十二五”低碳城市建设规划

市发改委

3

无锡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4

无锡市“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

市规划局

5

无锡市“十二五”改革规划

市发改委

6

无锡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7

无锡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

市经信委

8

无锡市“十二五”信息化规划

市信电局

9

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

市政府办公室

10

无锡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11

无锡市“十二五”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12

无锡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13

无锡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市委宣传部

14

无锡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15

无锡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16

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市民政局

17

无锡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市人社局

18

无锡市“十二五”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

市经信委、建设局

19

无锡市“十二五”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市国土局

20

无锡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21

无锡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市水利局

22

无锡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市农委

23

无锡市“十二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24

无锡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市卫生局

25

无锡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市人口计生委

26

无锡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市环保局

27

无锡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

市住保房管局

28

无锡市区“十二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专项规划

市市政园林局

29

无锡市“十二五”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

30

无锡市“十二五”行业组织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工商联

31

无锡市“十二五”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市市政园林局

32

无锡市“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体育局

33

无锡市“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

市旅游局

34

无锡市“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

无锡供电公司

35

无锡市“十二五”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规划

市委农办

36

无锡市“十二五”软环境建设规划

市发改委

37

无锡市“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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