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锡政办发〔2010〕216号
颁布日期:2010-07-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21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更大力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更大力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

企业主辅分离3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步伐,特制订更大力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三年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无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创新思路和举措,狠抓重点领域与环节,积极开展企业主辅分离工作,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促进了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09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0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1.3%。通过企业主辅分离促进了二、三产业的融合互动发展,为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创造了条件,特别是以现代物流、信息与软件服务外包、商务服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为经济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企业规模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为切实提高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规模、层次和创新能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争取服务业知名品牌,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必须更大力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充分利用我市先进制造业的优势,着力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传统工业改造提升并举,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以分离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贸易营销、信息和商务服务等业务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全面提升分离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互动发展,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实现服务业超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推进、创新推动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产业发展的规律,推进产业链细分,创新主辅分离的方式。

2.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确立企业在主辅分离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针对服务配套的水平与层次,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分阶段有序推进。

4.坚持优化环境、整合资源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为主辅分离创造良好环境与条件,鼓励企业间对相近的业务进行分离、整合。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80%实现主辅分离,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20%以上。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产业集群,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前、产中、产后完整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生产性服务业的服务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服务业占比,为无锡服务业超越发展奠定基础。

2.分步实施计划及工作重点

(1)2010年,在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业企业中确保完成主辅分离企业150家,力争完成200家以上。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贸易营销、科技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导向,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分离的内容与形式。积极研究利用企业的技术优势及存量资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延伸我市主辅分离的范围与深度。

(2)2011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50%实现主辅分离。重点发展信息、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组织体制创新、运行模式创新,在各行业内扶持发展一批如技术研发、技术服务、项目集成、设备维修等内容,服务于本行业内的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通过已分离企业(或业务分离)的资源整合,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分别在江阴、宜兴、惠山、北塘等地初步建立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3)2012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80%实现主辅分离。重点培育发展信息软件、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现代中介等新型城市经济业态。引导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向相应的生产性服务业园区集聚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为重点,整合区域发展,提升产业水平与层次。重点培育1-2家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创造条件上市。

三、主要措施

(一)分离发展科技研发。引导集团企业内部的技术中心、研究所(院)分离发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研发等业务,组建运行独立、面向社会的科研服务企业。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建立本行业的技术研究中心,争取每年培育1-2家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加强分离出的研发机构对外的科技交流与服务,吸引并集聚社会人才、技术优势,不断壮大自身规模实力,借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承接社会科研、服务任务,提高技术水平与层次。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交易体系,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对研发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以太湖国际科技园、山水城科教产业园、工业设计园等“三创”载体为基础,引导分离后的研发企业向其靠拢,促进相互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互通,逐步建立起新传感、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技术研究体系。(主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

(二)分离发展现代物流。重点在冶金、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中,加快分离发展与工业相配套的仓储、运输和物流,整合重组社会资源,采取合作方式组建专业物流运输公司,积极承揽全社会物流运输业务。对于运输量小的企业,通过外包形式,将自身的运输业务分离出去,依靠社会化、专业化物流企业提供服务,降低生产企业成本。重点分离发展红豆集团配套物流基地项目、新世纪盐化集团化工物流等项目。引导分离后的物流企业向西站物流、江阴港口物流、空港产业园、通江物流、新港物流以及新区国际综合物流中心等园区基地集中。(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分离发展贸易营销。重点分离发展红豆集团、海澜之家、阳光时尚等营销总部。整合企业内的采购与销售资源,建立统一、独立的贸易、营销公司,形成集中采购、销售的格局,保障原材料的质量和扩大对外的品牌效应,在立足于对本集团内的服务基础上,兼顾对全社会的服务保障能力,形成几个重要的工业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种类多,销售量大,适合品牌化经营的企业,鼓励实行连锁化、专卖店形式经营,打造自己的销售网络,在国内形成连锁规模。(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无锡工商局、各市(县),区政府)

(四)分离发展商务及专业配套服务。对有进出口资质、涉及业务广、专业人员集中,规模较大的企业,鼓励其进一步优化人员组合,发挥专业优势,分离发展信息、咨询、评估等咨询类服务业以及代理、经纪、担保等市场中介机构,逐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功能完善的现代商务服务体系。对于产品专业性要求高、配套能力较强的企业,鼓励其成立专业的配套服务公司,将售后服务分离,实行独立经营。在机械、纺织、汽车等重点行业内,整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机床维护等同类保障性业务进行整合,组建专业的服务保障公司,为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高效率的配套服务。(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

(五)分离发展设计策划。引导企业与创意产业园、动漫产业园、工业设计园建立互动机制,在技术、人才方面进行优势互补。重点分离发展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咨询策划、软件、传媒创意、影视制作、艺术创作,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服务企业,以提升制造业的创新水平。(主要责任单位:科技局、文广新局、动漫办、经信委、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

(六)盘活存量资产。重点针对退城进园或搬迁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整合存量资产,通过对老厂房、旧厂区改造,发展软件、研发设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科技孵化器等生产性服务业,成立销售采购或售后、配套服务公司,在立足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面向全社会服务。(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房管局、经信委、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规划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各市(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列入各级政府、部门综合考核目标。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调查研究,科学编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主辅分离工作例会、情况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长效发展、管理、培育工作机制,将主辅分离工作常态化。

(二)注重规划引导,建立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制订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业目录。研究本地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坚持适度集中集聚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我市科研、物流、商贸、连锁配套服务网点布局与现状,以基础条件好、资源相对集中地为骨干框架,发挥现有的集中优势,通过定点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分离的企业向集中地发展,逐步形成分类明确、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集聚区。统计部门要研究和分析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确定评价指标,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总量测算工作,准确把握生产性服务业总量指标发展状况,为科学决策和评估提供依据。对分离企业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建立规范的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对认定的分离企业,要严格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并作为分离工作年终考核、政策兑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优化环境,创新工作举措。鼓励企业创新分离的形式与内容,发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对完成工作好的地区与部门给予奖励。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扶持。大力培养与引进以设计、咨询、法律、策划等专业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人才队伍。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积极搭建产业发展与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坚持分离与培育结合,打造完整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主辅分离工作与服务业总体发展、服务业新建项目及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培育相结合,通过引进国内外生产性服务业知名企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新项目的引进与培育,不断完善延伸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建立源头控制机制,将分离工作置于新办企业之初,对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在项目论证或筹建期间,主动跟进宣传,在项目建设前期落实分离工作。编制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库,梳理出各类生产性服务业业重点企业,加强对其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

五、切实抓好主辅分离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进一步分解主辅分离的目标任务。将本行动的总体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以目标任务书的方式下达到各市(县)、区,明确各地区具体分离任务和工作标准、要求,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各地区要在市下达的总目标基础上,根据所辖区域工业企业分布情况,进一步下达到各有关街道、乡镇及开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目标任务拟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确定具体责任人,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按步骤有序积极组织推进。

(二)进一步突出主辅分离的重点领域和分离业务。结合我市工业企业现状和产业发展层次,科学分析主辅分离的重点领域与分离内容。在三类重点领域开展分离:一是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有分离可能性的企业。其业务涵盖面广,经营多元化,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一整条产业链的企业。二是分支机构多,尤其是集团型或连锁型的企业。其在全国、甚至于国外有诸多分支机构,具有进一步整合的基础,可以形成总部型的企业。三是规模大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和纳税有较大规模。分离的业务要重点突出产业基础较好,企业分离可能性大的如物流运输业务,在全市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量多、运输吞吐量大的电厂、冶金、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分离。

(三)进一步完善主辅分离的扶持政策。根据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规划、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的激励作用,调动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积极性。加强研究分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对于有关规费重复征收的,要从政策制订的层面予以解决,通过采取灵活的方式给予企业补贴,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建立激励机制,对主辅分离工作完成好、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基层政府和部门工作积极性。保持政策在一段时间内的稳定,保障企业分离的效果,尤其是加大对企业分离初期的扶持力度,在企业效益步入良性循环后,可以适当调整。

(四)进一步加强主辅分离的宣传与培训。召开全市主辅分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发动,加大推进力度。及时进行表彰,宣传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形成榜样示范、典型推动的良好局面。加强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由各地组织税务、财政等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让从事具体分离工作的人员吃透政策,掌握主辅分离的操作方法。

(五)进一步加强对主辅分离企业的指导与跟踪服务。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市主辅分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片指导,每年确定一批企业,深入开展一对一的指导:帮助企业算好分离即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一本账;指点企业如何开展主辅分离的一条路;帮助企业解决注册登记等问题的服务一条龙。加强统计分析与监测,坚持每月对全市分离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深入研究企业在分离前后税负的变化情况,以及对地方政府财力的贡献,分析判断分离实际效果。定期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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