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实施《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锡政办发〔2011〕200号,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社会安全管理,促进应急资源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减少重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现将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再分解、再细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

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主要目标分解

预防自然灾害目标:

(一)灾害救助能力明显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市民政局牵头)

(二)洪水预报提前24小时发布,大江大河洪水预报提前10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90%以上。长江、太湖堤防新建改建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无锡城市防洪工程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江阴市、宜兴市、万亩以上圩区及有重要设施或人口集中的圩区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市水利局牵头)

(三)台风24小时路径预报偏差在120公里内,提前30分钟以上发布雷电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预报预警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稳定超过90%,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提前6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75%以上。(市气象局牵头)

(四)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速报5分钟,影响烈度速报15分钟。(市地震局牵头)

(五)突发性地质灾害基本做到预警预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六)森林火灾年受害率低于0.5‰、控制率在1.2公顷/次以下。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内,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成灾率控制在1‰以内。(市农委牵头)

防范各类事故灾难目标:

(七)各类事故死亡人员总数比“十一五”末下降15%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在0.08以内,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5%,年度火灾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水上人命救助有效率达93%。(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无锡质监局)

(八)因企业排污引发的较大以上环境事件每年不超过3起。(市环保局牵头)

处置公共卫生事件目标:

(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98%,污泥无害化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管网水质合格率均达100%。(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

食品合格率达96%以上,药品合格率在98%以上,各类食品药品事故大幅减少。(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市和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和社会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报告完整率和及时率达到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市卫生局)

(十一)市和市(县)、区、镇(街道)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在95%以上,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0%。(市农委)

保障社会安全目标:

(十二)建成社会治安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防控体系,民意表达、矛盾调处、事件预警、群体性事件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得以完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访事件全面下降。万人刑事发案率控制在72以内,社会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5%,民事案件调解率40%以上,案件执结率95%以上,改判发回率控制在0.4%以内,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90%以上。(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监察局、中级人民法院)

(十三)因产业调整、企业兼并、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城市管理、职工福利、就业安置等问题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明显减少,确保发生在基层的问题90%以上解决在基层。(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保房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人保局、市国资委、市产业发展集团)

(十四)网络安全进一步提高,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赌博、传播黄色淫秽内容、进行反动宣传等非法活动受到进一步遏制,个人隐私得到进一步保护。(市公安局、市信电局、市文广新局、市国家安全局)

(十五)政府通过网站与市民的互动性进一步增强,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部门(行业)公开电话咨询、投拆、建议和意见的回复率100%,回复质量进一步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牵头)

(十六)非法组织受到根本性遏制,非政府社会组织得以合理化引导。(市民政局、市公安局配合市610办公室落实)

(十七)因能源、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紧张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引发的突发事件基本杜绝。(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盐务局、市物价局、市农委)

二、建设任务分解

(一)预案体系建设。

1.实现预案全覆盖。加强应急预案建设,进一步推动预案建设向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协同管理,做到结构合理、衔接配套。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操作规程,制订操作手册。实施预案动态管理,建立预案修订、备案、评审、升级与更新制度。(各级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2.推进预案数字化。加快应急预案信息化步伐,结合应急平台建设,开发智能化预案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通过工作程序将组织结构、事件级别、响应机制、处置流程、数据报表等预制到指挥系统中。条件成熟时可先启动预案数字化试点,2015年要完成预案数字化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风险隐患调查。各相关部门每年要完成一次针对本行业管理对象的风险隐患调查,更新隐患档案记录,建立市、市(县)区和企业三级危险源监管体系,形成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环太湖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档案库。完善毒源普查制度,编制有毒有害危险品分布图。完成重要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地等基本信息调查,编制主要疫病疫情全市区域风险图。完成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等社会安全隐患的调查,熟悉动态情况。(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太湖办)

2.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

(1)水利部门要开发基于GIS系统的汛情监测系统,扩充完善水量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控制工程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旱情监测及信息采集系统,市报汛站实现自动测报。(市水利局)

(2)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全方位感知气象,实现对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的前兆、过程、落区、程度的全程、定量监测。新增城区和太湖周边自动气象站25个,形成80个左右规模的精细化地面气象观测网,使全市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加密到8-10公里,主城区加密到3-5公里,形成雷达、卫星遥感、移动气象台监测等现代气象探测体系,实现对天气气候系统的高时空、高分辨率、高精度、全天候、长期持续稳定的监测。(市气象局)

(3)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调整和优化测震和前兆观测台站布局,重点发展抗干扰地下深井综合观测。完成地震监测系统和地震数据中心的升级改造,新建一批强震观测台。江阴、宜兴、惠山、滨湖各增建一个地震观测台站,江阴、宜兴各建一个地下流体观测台,市区、江阴、宜兴各建一个地下体形变观测台。(市地震局)

(4)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建立覆盖全市1:1000和重点区域1:500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市和市(县)、区两级自然灾害风险图,进一步完善全市地面沉降和山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局)

(5)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监测瞭望体系,在重点林区建立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市农委)

3.强化安全生产监测网络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健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网络,到2012年,全市所有大中型企业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装备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市安监局)

(2)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综合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危化品船舶运输GPS系统,实现干线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

4.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大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太湖水面、重点工业污染源、重点放射源、重点流域断面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环境安全自动监控体系,到2015年,环境监测中心实现全部达标,集中供水的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水质实现连续监测。(市环保局)

5.强化公共卫生监测网络体系。完善市、市(县)区、街道(镇)三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健全重点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和食品安全、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和扩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控网络。(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完善粮油等主要商品质量检测体系。(市粮食局、市商务局、无锡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建立对国民经济或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肩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石化储备库(站)、自来水厂、重点水利工程、重要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油气输送管线、大型桥梁及过江通道、电网电厂、银行清算和金融交易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的单位,建立起完善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报告,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信电局、市文广新局、市轨道办、市公建中心、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苏南国际机场集团公司、无锡火车站、无锡供电公司、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中国移动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中石油无锡分公司、中石化无锡分公司)

8.加强预警系统建设。

(1)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资源,构建市和市(县)、区两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各级政府)

(2)进一步完善气象、水旱、地震、地质和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集成化程度,提高数据采集、传输及数据管理分析自动化水平,实现对气象等相关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农委)

(3)充分发挥安监、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网络的作用,建立较大以上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探测报警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火灾预警防范能力。(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公安局)

(4)加强部门、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的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的时效性。建立国内先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整合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网络,建立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完善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市公安局)

(6)建立健全粮食、饮用水、民用电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系统。(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盐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无锡供电公司)

9.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民防报警器、现代通讯设备等加强预警信息传输通道建设,在电视台、电台开播公共安全节目,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建设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网站,建立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在城市大型公共场所、繁华街道、交通要道口、公交地铁站等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在偏僻农村、高风险地区、危化企业等区位加强安全站(点)、宣传栏、宣传车、警报器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宣传部门落实)

10.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地域建设。按照就地、就近疏散和以近郊疏散为主、远程疏散为辅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改建、完善一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地域,具体按《无锡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落实。5年内,市本级和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按标准完成疏散基地建设任务。新建改建城市小区、重点商业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大体量公共建筑都要具备应急避险和避难功能。全市现有城市公园、大面积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都要根据环境条件增添相应避险功能的设施和标识,使之具有适当的应急避险和避难功能。(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民防局、市地震局)

11.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公安队伍为主体,以专业化打防控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会巡逻防控网建设,构建覆盖城市主干道、重点部位、易发案地区的社会面巡逻防控网。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提高社区防控能力,夯实社区警务基础。加强党政首脑机关、国防军工、金融单位、涉枪涉爆、科研院所等重点单位和水、电、气、热、油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增加设立治安检查站或治安卡口,全面建成市、市(县)区、街道(镇)三级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网上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及时查处并严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

(三)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1.加强应急平台建设。

(1)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为核心、以部门和市(县)、区级应急平台为枢纽、以街道(镇)应急平台为节点,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有侧重、安全畅通的全市综合应急平台。2015年全面完成市和市(县)、区两级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并适时启动镇(街道)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各部门专项应急指挥设施和资源,重点发挥公安监控和处置指挥系统、人防基础设施和指挥系统、无线电和卫星通信系统等系统平台作用,建立起全市固定、机动、现场三大信息平台和指挥体系。(市政府办公室会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

(2)加快人防向民防的延伸和转变,建设更加完善的防灾减灾运转平台。2015年前建成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和新区民防移动指挥所(车),实现全市范围内移动指挥与通信的无缝覆盖。(市民防局、各级政府)

2.强化专业应急指挥系统。

(1)进一步完善现有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加强信息共享。依托公安、民防、气象、水利、交通、航道、海事、城管、卫生和地震等部门信息系统,根据应急救助指挥的需要,分级建设集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决策支持、救助指挥调度等功能的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市和市(县)、区两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市政府办公室会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2)整合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水上搜救、电力、旅游、特种设备等专业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设施等资源,建设市和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市安监局、各级政府)

(3)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市环保局)

(4)健全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食品药品安全和动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卫生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

(5)加快建设各级信访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安指挥调度系统,加强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3.加强城市应急联动建设。

(1)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推进公安出警、医疗急救、消防救援、市政抢险等应急服务平台的整合和联动,建立市和市(县)、区两级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快速反应、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市公安局)

(2)整合现有各相关部门的政府服务热线和公益性服务电话,建设非紧急救助服务平台,受理公众非紧急求助及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投诉建议等,与紧急报警服务平台之间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互联互通、互为备份。(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应急队伍建设

1.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公安队伍要进一步整合现有警力,充实人员,提升战斗力。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综合救援”的要求,建立以消防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我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市公安局)

(2)进一步加强各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2010年正式挂牌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人员、器材、装备、资金的投入,搞好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各地政府会同相关部门)

(3)发挥军分区和地方人武部门作用,探索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使用的新模式,不断壮大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预备役部队的应急联动机制,发挥驻锡部队在我市应急救援中的支援作用。(无锡军分区)

2.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充分依托现有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力量,采用共建、合作等方式,调整充实专业队伍力量,补充更新技术装备,形成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专业应急队伍体系,环保、水利、建设、通信、卫生、交通、广电、消防、农林、城管、公用等部门均要有一支本部门掌握的专业应急队伍。强化自然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防汛抢险、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和森林消防等队伍。依托市内大型化工企业、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专业力量,建立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矿山救护队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基地。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强化长江、太湖水上救助力量。建立健全市和市(县)、区两级环境监测机动队伍,提高快速监测评估能力。扩充现有卫生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市和市(县)两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托当地电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应急抢修专业队伍。(市各相关职能部门)

3.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资源整合,重点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林业、电力、电信、交通、运输、供水、供气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指导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应急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按地域共建各类专兼职应急队伍。抓好火害危险性大、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和重要单位消防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铁路行车事故救援队、港口码头救援队、城市水电气抢修队等队伍建设,发挥这些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市安监局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

4.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制度,形成各类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设立专家组,建立相应数据库,基本形成覆盖各门类、各专业的专家队伍体系。建立专家队伍管理制度,形成调用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分析预测公共安全形势,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相关部门落实)

5.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共青团、红十字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5年实现每万人中有不少于l00名应急志愿者。逐步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志愿者在科普宣教、应急协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6.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加强专业培训和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依托相关机构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全市应急管理人员每两年轮训一遍。“十二五”末建成市级综合性公共安全培训教育与体验中心,市有关部门要建立起专业培训和演练基地,各市(县)、区都要有培训演练基地,对专业处置人员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演练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志愿者队伍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志愿者应急能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五)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建设

1.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建立市、市(县)区和基层单位应急物资分级储备制度,形成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各级经济动员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确定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目录,综合汇总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与生产的数字化管理。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区域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

2.专业应急物资储备。

(1)推进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救灾物资4小时内运抵灾区。(市民政局)

(2)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逐级逐部门完善防汛物资储备。(市水利局)

(3)加强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市农委)

(4)健全医药物资储备体系,根据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储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卫生储备物资,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市卫生局)

(5)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库建设,分级储备应急物资。(市农委)

(6)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加强反恐处突、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依托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加强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市公安局)

(7)加强储备粮法制化管理,保持全市地方粮食储备总规模不变,进一步调整完善库点布局,适当建立部分食用油储备。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电力和成品油等物资的应急组织协调机制。(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盐务局、市粮食局、市农委)

3.应急装备建设。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应急处置专业器械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实现配置现代化和配备合理化。重点加强航空、水上、地铁特种消防设备和应急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配备,提高应对特殊情况的能力,做好相关应急处置职能部门应急装备的配备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装备管理机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和应急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处置多发、易发突发事件所需器材的装备。建立全市大型专用应急救援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六)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1.紧急运输保障机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紧急运输综合协调机制,构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立体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完善紧急情况下依法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程序,规范运输工具征用行为,与骨干运输企业签订紧急运输保障协议,建立长效应急工作机制。建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补偿机制,制定相应补偿方案,维护被征用单位利益。制定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产业集团会同市有关部门落实)

2.公路、水路紧急运输保障。建立公路和水路紧急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掌握资源分布情况,统一调度运输力量,优化运输路径。加强重要交通干线及枢纽的日常监控、维护,补充完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紧急情况下公路、航道的清障及修复能力。完善山区、农村、重点设施的道路网络,提高通达能力。(市交通运输局、无锡海事局)

3.空中、铁路紧急运输保障。充分利用驻锡空军部队和民航运输及铁路运输资源,建立紧急协调、调用和补偿机制,形成节约高效的空中和地面轨道运输保障体系。(无锡火车站、苏南机场集团公司、各航空公司驻无锡办事处)

(七)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1.公用通信网络应急通信保障。扩大网络覆盖面,增强网络通信业务处理能力,实现全市主要建筑、重要部门、关键交通设施公众通信信号的全覆盖。增强公用通信网的优先接通处理能力和紧急呼叫功能优先处理权,防止出现全网性话务拥塞现象。市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上级规划和自身网络组织实施好江河备份光缆工程建设,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同城通信枢纽楼间光缆及通信系统实施互联,实现公用通信网多点互连和重要通信系统的备份与互通。配合国家建设地下应急备用通信机房,保证重要设备、线路、数据有余。储备并保护应急通信网络无线电频率资源,协调处理各通信网的相互干扰。(市信电局会同市内各通信运营公司)

2.专用应急通信保障。

(1)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采取分段投资、分期建设、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设以公安、消防、安监、城管、交通等政府部门和航空、地铁、港口、客运、物流等行业管理应用为主,功能齐备、性能完善、覆盖全市的数字化指挥调度系统,完成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解决目前我市各应急指挥联动单位应急通信手段落后、自成一体和存在技术壁垒的问题。对现有各部门专用应急通信系统进行必要改造和升级,重点解决好各部门应急处置专用通信网与公用通信网的联接,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提高应急信息沟通能力。(各相关职能部门)

(2)完善覆盖市内内河水域甚高频通信系统,推进船位监控系统建设。(市交通运输局)

(3)健全太湖、各水库语音数据传输系统、无线洪水警报信息反馈系统和全市水情、旱情中心信息传输系统。(市水利局)

(4)完善重大病虫害、动物疫病、森林火灾信息通信系统。(市农委)

3.应急现场和重点地区应急通信保障。依托国家公用VSAT(甚小口径卫星终端站)卫星应急通信网络和国家公用应急短波通信网络,与市级固定和移动应急专用通信网联接,并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固定通信网和机动通信系统建立互联互通,完善电信运营企业现有的短波通信网,形成有线通信、卫星通信和短波通信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解决公用应急通信网络覆盖不到地区的通信联络,完善应急现场通信联络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固定和移动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重点防灾地区电信运营企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配备应急机动通信设备,保证应急现场通信畅通。(市政府办公室、市信电局及相关通信运营公司)

4.市(县)、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各地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建立各级指挥调度通信网络,与市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络互联互通。统筹规划专业部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补充适用的卫星通信和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确保现场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快捷、指挥直达现场。(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

(八)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救灾减灾协调会商机制和灾后救助快速反应程序,保证受灾群众灾后24小时应急安置和救助措施基本到位。建立现场灾情信息通报机制,提供心理干预,稳定受灾群众情绪。完善各级财政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和重大灾害快速拨付机制,推进社会捐助制度建设。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跟踪监督和绩效考核,推广受灾群众救助卡制度,实行计算机全程管理。建立灾害保险应急补偿机制,发挥保险防灾防损的作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加强水、电、气、交通和通讯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恢复能力建设,及时开展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修。加强废弃物、污染物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与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3.调查评估能力。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灾核灾机制和灾情评估机制,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依托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加强灾情评估和重建规划能力建设,进行中小学校、民房住宅现实和潜在损失(损害)普查评估,开展地震、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后重建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工作。全面落实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和恢复重建资金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

4.建筑抗灾能力建设。落实《无锡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增强城乡建筑抗震、防火等抗灾能力,高层建筑重点解决消防安全、幕墙安全等问题,党政机关、重要单位按要求配备备用电源,在农村推广安全适用的住房建造和加固技术,提高抗灾能力。(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公安局、无锡供电公司)

(九)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1.加强应急科技支撑条件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应急技术科研力量,完善应急科技支撑机构。加快推进我市“感知中国”传感网等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检验、检测、研究和实验等技术机构建设,强化技术储备,提高技术水平和能力。通过对现代传感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让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域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市科技局)

2.加快“感知安全”技术研发。开展对事件发生的机理、演化规律、致灾机理和破坏机理等科学研究,为灾害防御和控制提供理论基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防等技术研究,启动有关灾害控制工程,提高早期发现、防范能力。利用我市物联网研发基地优势和传感技术最新成果,广泛开展“感知太湖”、“感知气象”、“感知地震”、“感知交通”、“感知环保”、“感知水务”、“感知电网”、“感知医院”、“感知工厂”、“感知农业”、“感知安保”等相关领域的研究。以实现应急救援装备和防护系列产品的开发取得成果,使我市相关领域的检测检验、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利用有突破性进展。(市科技局会同有部门落实)

3.开展安全技术及产品的利用与推广。扩大国内外科技合作,广泛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与成果。鼓励相关企业采用自建、共建或合作等方式建设研发机构开发生产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处置的新技术、新装备。扶持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实现成套核心技术与重大装备的突破,增强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市场化的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制,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4.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力度,组织力量研究制订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与培训考核等标准规范,完善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体系,对各地各部门的应急能力定期进行评估,并把应急管理工作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保局)

(十)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全民安全教育与宣传平台。积极构建各级各类宣传教育平台,推进安全防护、防灾减灾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形成上下有机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在城市各社区、农村各集中居民点建设集安全教育宣传、应急知识普及、常用防护体验、基本物资备用的公共安全服务站点(室)。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对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把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并充分利用少年宫、科技馆、文化馆、各类体验场所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政府各基层组织和管理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讲座、科普展览等形式,开展面向市民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有关栏目、节目中刊播公共安全和紧急应对常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2.应急知识普及。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各级政府根据地区特点,编发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知识读物或制品,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网站,利用微博、微播等形式和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日(周、月)等活动回答市民常见安全问题,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危害及在应急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发挥各部门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作用,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发布。建立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与媒体的联系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公众心理干预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反馈机制,注意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舆情,动员全社会共同应对危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会同宣传部门落实)

三、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任务分解

(一)建设和完善无锡市应急指挥中心。利用政府搬迁后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载体升级改造的契机,整合、连接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信息资源,高水平建设无锡市应急指挥中心。形成供市委、市政府领导面对全市各类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实施决策与指挥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在2010年完成中心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适时进行软件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在2015年前全面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主要建设应急管理平台基础支撑系统、决策支持系统、视频监测系统和指挥综合应用系统,建立固定、机动、现场指挥通信体系,形成集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功能为一体的覆盖全市范围的应急指挥部。2015年前实现与各市(县)、区应急指挥中心的对接与联通。(市政府办公室)

(二)建设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市气象灾害预警中心移地新建,提高建设标准和智能化水平。建设预警中心会商大厅、高性能计算机房、气象影视演播室和气象科普馆,强化气象预报服务业务系统、气象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系统、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加强气象灾害综合观测预警服务。通过智能化技术和多种气象传感器实现对风速、风向、降水、温度、湿度、露点、气压、大气电场、能见度等气象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实现辐射、能见度、日照时数、蒸发、云高等气象要素的自动观测。(市气象局)

(三)建设无锡市公共卫生监控与应急处置中心。依托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急救中心,整合全市以公立医院为主的各类医疗信息资源,完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卫生监控与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实现与省卫生厅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制订技术标准规范,使之成为全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中心和应急处理技术支持中心。(市卫生局)

(四)建设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管中心(暂名)。为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我市集安全生产监管决策、危险源管理、举报处置、事故救援指挥、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和信息资源管理于一体的预防和处置事故平台。利用现代传感网技术对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监测预警数据实时采集、实时报送、实时处理、信息共享、分级监管、联动互动。开发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标监测预警子系统,增加危险化学品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行政许可功能模块和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功能模块,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单位实施联网实时监测预警。(市安监局)

(五)加强无锡市防洪防汛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武澄锡虞区、湖西区的新一轮河道治理。加快入江、入湖及区域性骨干河道的清淤和疏浚。完成新沟河、望虞河、走马塘、新孟河等流域性、区域性重点工程无锡段的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长江、太湖、望虞河大堤等流域性堤防的除险加固工程。对重点圩区堤防引排水河道两侧建设永久性护岸工程。建成宜兴油车水库。建设太湖新城防洪排涝体系,沟通水系,确保行洪排涝畅通。(市水利局)

(六)完善无锡市水上搜救指挥部(暂名)。继续完善江苏省内河搜救中心无锡太湖基地建设,完善无锡市水上搜救指挥部各种配套设施建设。2015年前在指挥部中心基地建成可容纳30艘左右船舶停靠的港池,在干线航道上完成2-3座救助基地建设。(市交通运输局)

(七)加强无锡市安全用水工程建设。完成锡澄水厂和锡东水厂扩建工程,贯通锡澄、中桥、雪浪、锡东各水厂清水通道,2015年前建成全市“安全供水高速通道”网,进一步提高城区安全供水能力。(市市政园林局、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

(八)建设无锡市应急联动处置(服务)中心(暂名)。高标准建设以公安110为主的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实现全市接处警与行政执法、灾害救助、社会咨询等功能的整合与联动。建立集综合信息收集与处理、联合指挥调度、决策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联动处置与指挥系统,满足社会求助、报警和其它社会服务的需要。建立全市视频图像调度中心,整合公安、安监、卫生、交通、城管、公用、环保、社会企事业各单位等建设的监控图像资源,形成由政府牵头、公安主导、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的图像监控与使用机制。建设公共安全物联网支撑平台,利用110、119、120接处警系统、有线无线通信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等指挥资源,整合地理信息、标准地址和有关部门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等地理信息资源,逐步统一公共安全领域物联网建设应用技术标准,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适时组建无锡市警务航空队,构建空地一体的交通系统,形成现代化立体救援与防控网络,利用空中优势在形势勘察、紧急救援、抢险救灾、打击犯罪、反恐处突等工作中发挥作用,有效提高我市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公安局)

(九)建设无锡市公共安全科普教育体验馆(暂名)。“十二五”期间,建成以文字、图片、资料展示和实物操作,以虚拟和现实环境相结合,集声、光、电表现手段于一体,以常识教育、趣味体验、学习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多功能防灾减灾科普教育与体验馆,立争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布展和设施完善,2015年前正式对广大市民和学生开放。已建成的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的民防教育基地,要进一步完善。2015年,新区民防教育基地要建成并对外开放。(市民防局)

(十)建设无锡市应急物资储运中心(暂名)。在省驻锡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市本级要建设一个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主要储备一定量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尤其是社会储量较少而又为突发事件(故)所常用的物资和特种设备,采用专物专用、专人保管的形式,为突发事件救援提供专业物资保障。(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四、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

(一)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根据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出台《无锡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细则》、《无锡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无锡市启动应急预警预案办法》和《无锡市应急知识培训与演练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需要,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监督,促进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有关部门落实)

(二)建立应急管理投入保障机制。将应急管理经费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按原有渠道申请报批,重点项目按建设程序审批。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经费。市和市(县)、区级政府建立公共安全备用金制度,以保证较大以上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资金拨付能够及时到位。研究落实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建立政府采购相关应急产品制度。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和援助活动。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和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公共安全和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开展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抓住重点、攻克难点、以点带面、示范引导”的原则,高标准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应急管理规律,推动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结合各领域专项规划的实施,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雨、雷电、台风、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疫病疫情、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在城市轨道交通与燃气系统开展地震等突发灾害紧急自动处置示范工程。各市(县)、区政府开展社区应急综合性示范项目建设,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农村综合防灾减灾示范项目。本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各市(县)、区至少建设1个避难场所示范项目,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行政机关中心和学校至少各建设1个紧急疏散示范项目;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至少应各将2家大中型企业建设成为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示范项目;各市(县)、区要各完成一个按抗御6级地震标准建设的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小区。(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

(四)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在国际、国内积极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内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学习借鉴有关灾害预防、紧急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与管理模式。积极争取上级安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支持,争取和引进国际、国内援助资金和设备,争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力量的援助,促进我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应急办及其专项应急指挥部)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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