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4〕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绿化水平,为我市转型新发展奠定牢固的生态基础,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农村绿化造林潜力调查结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与兴林富民为目标,以重点工程为抓手,深入查找林业发展新优势,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在森林资源总量稳增长的同时,着力提高森林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宿迁创建水平,有力促进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秋明春全市农村植树任务共910万株(秋栽64.2万株),具体任务如下:沭阳县140万株、泗阳县150万株、泗洪县400万株、宿豫区110万株、宿城区80万株、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5万株、市湖滨新区15万株、市洋河新区10万株。
全市成片造林5.12万亩,其中沭阳县0.95万亩、泗阳县0.73万亩、泗洪县1.9万亩、宿豫区0.55万亩、宿城区0.46万亩、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0.08万亩、市湖滨新区0.3万亩、市洋河新区0.15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一)村庄绿化工程。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考虑村庄的自然、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工作,着力打造特色乡村。加强围村林的建设与更新,适当推广使用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禁止使用杨树雌株。在保障常绿树种比例的前提下适当推广经济林果,提高经济效益,激发村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切实重视栽后管护工作,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制,确保村庄绿化长效性。同时,进一步强化规划设计,提高绿化档次和品位。
(二)绿色通道工程。重点加强新建干线道路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积极完善已有的绿色通道。一级公路两侧至少各栽植4行树木(宽度25米以上),二级公路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三级、四级公路两侧各栽植2行以上。根据地理位置、立地条件等因素科学划分绿色通道风景带与产业带。绿色通道风景带在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的同时,侧重考虑社会效益,采用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乔木与灌木等树种混交,打造各具特色的绿色景观带;产业带在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的同时,侧重考虑经济效益,树种选择以速生、优质、抗性强的杨树品种、良种刺槐、水杉等为主,鼓励采取多树种混交以抑制病虫害的蔓延发生。重视水岸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效益,结合河道疏浚等水利工程,构建及完善大、中、小河道防护林带,形成功能完备的绿色屏障。
(三)岗区坡地及沿湖低洼地造林绿化工程。充分挖掘岗区坡地及沿湖低洼地造林潜力,提高覆盖率,进一步改善生态、社会环境。泗洪县西南岗结合丘陵岗地植被恢复工程,推广发展经济林果,再挖掘造林潜力,尽快建立一个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洪泽湖周边的低洼地和骆马湖黄墩湖滞洪区落实普遍造林并推广林农复合经营,全面建设与完善两湖防护林体系。
(四)生态保障工程。1.加强城镇周围防护林带建设。在城市、乡镇、工业园区周边规划建设防护林带,改善城市(乡镇)生态。要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实施,根据立地条件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合理配置森林群落,形成高、中、低结合,生态防护功能突出、景观效果良好的稳定的森林体系。2.大力开展南水北调沿线水土保持林建设工程。充分考虑规划地域的地势特点、土壤性状及实际造林中种苗供应的可选择性,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在生态脆弱地带,多选择速生树种,尽快发挥其生态功能;生态较好地带,以乡土树种为主,外地优良树种为辅,充分发挥生态效益。3.根据省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大力开展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建设,遵循《江苏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于2015年5月1日前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见附件2)。4.从调整树种入手,对现有林分进行改造。大力推广杨树雄株造林,同时对现有的雌株逐步进行更新,在城乡结合部、人口密度大的乡镇及村庄要禁止使用杨树雌株造林,减少因雌株产生杨絮对人们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对采伐迹地,特别是公益林采伐迹地要及时进行更新,更新应以人工更新为主,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辅,不断改善森林结构,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五)农田防护林工程。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建设农田林网的认识,促使村民主动参与林网建设。结合农田水利工程,从水系调整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林网建设标准与规划,努力建成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对缺株断垄的林网进行全面补植。
四、工作步骤
(一)秋栽阶段(2014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各地根据2014年造林核查及2015年造林潜力调查结果,重点对春季造林失败及成活率低的地块进行补植,迅速确定地块,开挖树塘并准备苗木,适时启动秋季造林。2014年12月下旬检查秋栽情况。
(二)春栽准备阶段(2014年12月中旬—2015年3月上旬)。提前做好苗木招标、采购等准备工作,严格把好苗木质量关。以重点工程地块为抓手全面组织开挖树塘。
(三)春栽实施阶段(2015年3月10日—4月10日)。开展“绿化突击月”活动,通过观摩评比、现场推进等方式推动造林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栽植标准,全面提高造林质量。
(四)检查完善阶段(2015年4月10日—4月底)。定期开展巡回检查,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浇水、扶正等工作,提高成活率。对照计划,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1.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任务表
2.宿迁市省级公益林新调增面积任务表
附件1
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任务表
单位:个、亩、万株
县区
(新区)
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个数
森林抚
育面积
新建及完
善农田林
网控制面积
四旁植
树株数
成片造林
株数
合计
其中:森林
生态示范村
总株数
秋栽株数
全市合计
88
17
88620
67100
652
51200
910
64.2
沭阳县
20
3
2500
20000
100
9500
140
10
泗阳县
15
2
4000
5000
120
7300
150
8
泗洪县
20
5
32500
36000
300
19000
400
20
宿豫区
11
2
25700
3000
80
5500
110
5
宿城区
15
3
12000
2000
40
4600
80
18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2
—
4800
500
2
800
5
0.5
市湖滨新区
3
1
7000
500
5
3000
15
2
市洋河新区
2
1
120
100
5
1500
10
0.7
附件2
宿迁市省级公益林新调增面积任务表
单位
新调增公益林任务
(单位:万亩)
备注
沭阳县
0.92
2015年5月份之前完成(以省政府文件为准);2014年沭阳县、泗阳县、宿豫区、市湖滨新区已经上报并获得省政府批准认定的面积,作为2015年完成面积,计入考核。
泗阳县
2.38
泗洪县
0.5
宿豫区
0.1
宿城区
0.1
宿迁经济技术
开发区
0.05
市湖滨新区
0.5
市洋河新区
0.05
合计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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