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园林局宿迁市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园林局宿迁市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宿政办发〔2014〕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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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园林局宿迁市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园林局起草的《宿迁市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宿迁市201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
市园林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结合宿迁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以打造宿迁园林城市群为抓手,重点围绕绿化质态抓提升、围绕内涵创新抓实效、围绕创建成果抓巩固,推动园林绿化从重数量向量质并举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变,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逐步优化绿地布局,努力打造苏北最美城市,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在积极拓展城市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均衡绿地分布,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紧密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游憩、出行等需求,加快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和居住区等绿地建设;继续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不断完善绿地系统综合功能。
(一)重点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目标
全市2014年城市(包括三县县城,不包括建制乡镇)重点园林绿化项目任务共计151项,新(改)建绿地总面积约107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市新(改)建各类绿地810万平方米;沭阳县新(改)建各类绿地30万平方米;泗阳县新(改)建各类绿地65万平方米;泗洪县新(改)建各类绿地165万平方米。
(二)绿化“三项指标”建设目标
全市2014年绿化“三项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任务是:市区绿地率由38.16%提高到38.66%,绿化覆盖率由41.33%提高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2.54平方米提高到12.8平方米;沭阳县绿地率由37.78%提高到38.28%,绿化覆盖率由40.05%提高到4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8.54平方米提高到9.02平方米;泗阳县绿地率由37.26%提高到37.96%,绿化覆盖率由40.11%提高到41.3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9.28平方米提高到10.45平方米;泗洪县绿地率由37.78%提高到38.2%,绿化覆盖率由40.06%提高到41.2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9.21平方米提高到10.5平方米。
(三)园林式居住区和单位庭院创建目标
按照省、市级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全市2014年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创建任务是:全市共创建市级以上园林式居住区10家以上、园林式单位庭院10家单位以上。其中,市区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庭院各4家以上,三县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庭院各2家以上。
三、工作重点
2014年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发展;量质并举,功能完善;因地制宜,资源节约;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全力打造宿迁园林城市群
按照营造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优化生态环境的工作理念,以创建“宿迁园林城市群”为抓手,着力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差别竞争。2014年,泗阳要成功申报国家园林县城,泗洪要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沭阳要创成省级园林城市。
(二)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积极探索营造绿色生态、改善人居环境的绿色发展之路,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地总量,紧密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游憩、出行等需求,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道路绿化建设;逐步优化绿地布局,不断完善绿地系统综合功能。全市重点新建(改建)31个城市公园广场、36条林荫道路绿化、40项城市彩化工程、5项乡情林工程、15个居住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和24条道路草本改乔灌木(续建)工程。
1.城市公园广场建设。按照“城市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规划建设要求,均衡城市公园布局,提升各类公园绿地的景观品质,促进公园绿地从单一景观功能向景观、生态、休憩等复合功能转变。2014年重点建设三台山森林公园扩面提质工程、环城西路景观带工程、古黄河楚地文风景区、环保花园、植物园、世纪公园等31个城市公园广场(见附件1)。
2.林荫道路建设。城市林荫路是打造“林荫城市”的重要骨架,林荫路推广率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绿化隔离带和行道树建设,增加乔木种植比例,努力打造林荫人行道、林荫自行车道,做到“有路就有树,有树必有荫”,逐步构建林荫覆盖良好、复合生态功能健全的城市林荫路系统。2014年按照城市林荫路的标准,重点新(改)建女贞路(暂定名)、西湖路、青海湖路、振兴大道、重庆路、北京路等36条林荫道路(见附件2)。
3.城市彩化建设。为丰富城市色彩、打造城市特色,通过选择树形优美、色彩丰富的彩叶树种,大面积栽植同品种开花植物,营造花海、花廊、花瀑,使城市园林绿化呈现林相立体化、森林彩色化、视觉美观化的景观效果,塑造“彩色城市、花园城市、个性城市”的特色。2014年,重点建设西湖路运河桥西侧桥头公园玫瑰长廊、纬五河景观带、青海湖西路景观带、太皇河河道景观带等11项城市彩化工程(见附件3)和湿生红蓼花海、运河南路花带、骆马湖路南侧沿墙绿带、苏州银行及雨润广场建设工地花墙等17项花海花带花墙花廊工程(见附件4);三县分别选址建设花海(木本植物)、花廊、花架、花瀑各1个特色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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