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移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移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环境保护厅 | 文号:赣环辐字〔2015〕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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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移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省直管市、县环境保护局:
为加快“宽带中国”建设,促进信息消费,按照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依据《环保法》及有关规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我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简化减少环评内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由原以全省网络为单元改为以单个设区市网络为单元,由原报告书降低等级为报告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单位自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环评报告编制阶段现状监测对可能存在敏感点站址的只需按照5%比例抽测,典型移动通信基站只做代表性监测,在原址扩建移动通信基站可以使用历年监测数据,不需重新监测。
优化评估审批程序。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纳入绿色通道管理,缩短项目环评评估和审批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时效。
加快竣工环保验收。移动通信基站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应在3个月内委托验收调查单位开展验收,委托后3个月内应向环评报告批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和调查报告。验收调查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验收监测要覆盖所有涉及敏感点的移动通信基站,典型移动通信基站只需作代表性监测。
二、强化自律意识,加强依法行政
建设单位要强化环保自律意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在江西省的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运行等各环节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体系。未依法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的移动通信基站不得开通运行。
加强对移动通信基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将已审批移动通信基站项目列入例行检查范围,对敏感区域移动通信基站进行重点抽查抽测,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重视和强化对公众投诉移动通信基站的调查和监测,对有投诉移动通信基站做到必查必测,对存在问题移动通信基站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的要予以处罚。严格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移动通信基站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执行的要予以处罚,并视情况进行约谈,向社会公布。
三、公开环境信息,积极宣传引导
加大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验收监测数据等环境信息的公开力度。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所有移动通信基站的监测数据主动在本单位官网或其他媒体平台进行公开,确保公众可以随时查阅,保障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积极开展移动通信环境保护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和各移动通信单位要加大移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媒介,引导公众全面了解移动通信网络的工作原理和重要作用,正确认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消除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担忧,促进移动通信事业快速发展,推动移动通信网络得到广泛充分的利用,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更加快捷、便利和优质的服务。
江西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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