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 颁布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 文号:赣环测字〔2014〕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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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为确保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如期完成,我厅对有关地区监测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截止6月底,我省9个城市43个监测点位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1.已全面完成的城市:新余市5个监测点位已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工作,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2.已完成招标的城市:萍乡市已完成5个监测点位站房的建设工作,其中3个子站的仪器设备安装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调试。7月份将开展另外2个子站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宜春市已完成招标工作,7月份将签订合同及开展站房建设工作。
3.正在进行招标的城市:景德镇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上饶市。
二、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已完成招标和正在进行招标的城市,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的通知》(赣环测字〔2014〕3号)要求,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工作进展(第三
期)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
实施工作进展(第三期)
所在城市点位数量进展情况
景德镇5招标文件已挂网公示、7月份开招标会,继续开展站房改造工作。
萍乡5其中3个子站的仪器设备安装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调试。7月份将开展另外2个子站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新余5已于3月1日正式运行、联网并发布数据
鹰潭市5招标文件已挂网公示、7月份开标。
赣州5招标文件已挂网公示、7月份开标,与有关单位联系扩大站房事宜。
吉安4招标文件已挂网公示、7月份签订合同。
宜春5已完成招标工作,7月签订合同,开展站房建设工作。
抚州5招标文件已挂网公示、7月份开标。
上饶4招标文件已挂网公示、7月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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