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文号:吉府字〔2015〕50号
颁布日期:201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吉府字〔2015〕50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负责任的教育”目标,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步前行并取得良好成效。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2014年度全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吉安县、新干县、吉州区、安福县、泰和县授予“2014年度全市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对督导评估中取得较好成绩的遂川县、峡江县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努力开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推动我市“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吉”,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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