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3〕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组织开展好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意义
开展中期评估是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根本要求。通过对“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掌握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执行情况,评价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意见,对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九江实现赶超发展、争得应有地位、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评估对象和重点
(一)评估对象。
《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二)评估重点。
1.对重大指标是否达到预期进度作出说明,并视其完成程度及对后两年的判断分析,提出是否调整指标的建议。其中,要对《纲要》提出的四个方面34个指标(见附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15个约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
2.对《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规划空间布局等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3.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组织保障、项目支持等。
4.对《纲要》中的重大项目进度、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实施成效进行评估。项目包括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重大在建项目、前期项目以及未列入“十二五”规划但前期工作已启动,有望提前在“十二五”时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5.针对《纲要》的主要发展目标和重大项目预期与实际存在的偏差,结合已有的发展基础和当前的发展形势,提出目标和重大项目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及建议。
6.根据评估和预测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保证“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建议等。
三、评估原则和方法
(一)评估原则。
1.客观真实。如实反映《纲要》实施情况,充分利用统计资料,从实际出发分析、研究问题。
2.科学准确。将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确保结论准确可靠。
3.民主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意见。
4.突出重点。重点分析对规划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重要领域、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
5.服务决策。认真分析预测规划实施的趋势,为做好“十二五”后期工作提供政策措施建议。
(二)评估方法。
采用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1.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可采取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具备相关资质或能力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
2.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可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公众的问卷调查。可邀请市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四、评估步骤和要求
(一)评估步骤。
“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6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学习调研阶段(2013年7月中旬前)。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赴国内先进城市、赶超型城市学习调研“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和评估方法等。
第三阶段:报告起草阶段(2013年7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起草完成相关责任指标中期评估专题报告,市发改委着手起草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采用数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第四阶段:中期评估阶段(2013年8月底前)。市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领导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领导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五阶段:报送审议阶段(2013年9月底前)。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工作要求。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的领域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并于2013年7月底前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于2013年8月底前起草完成《九江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在2013年9底前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着眼全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推进;发改委要加强对“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
3.加强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确保“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九江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测算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3年7月22日
附件:
·九府厅字〔2013〕132号附件.doc
http://218.65.3.188/bmgkxx/szfbgt/fgwj/jftf/201308/P020130828554498643097.doc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