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洪府厅字〔2016〕67号
颁布日期:2016-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的通报

洪府厅字〔2016〕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近年来,全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大力帮助指导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强力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基本建立,工作的组织框架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特别是201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力度和效果远超往年,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的势头,并涌现了一批治理效果好、示范作用大的乡镇和村点,为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根据《关于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5〕9号)及《关于南昌市农村垃圾处理及“清洁家园”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洪府厅发〔2015〕100号)文件要求,近期市清洁办(市委农工部)会同各县区清洁办对各县区申报的农村生活垃圾绩效考核名单进行考核评定,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分一、二、三等级,现将考核评定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2015年南昌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绩效评定结果名单

http://xxgk.nc.gov.cn/bmgkxx/szfb_3_1/fgwj/qtygwj/201603/t20160303_760049.htm2016年2月22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