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105、320国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105、320国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105、320国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25日

南昌市105、320国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十二五”公路建设发展规划,现就全力推进我市“105国道新祺周至丰和大道、银三角至新村,320国道银三角至进贤、进贤民和镇改线”四条一级公路项目建设,制订如下工作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省政府《关于全力支持南昌发展打造核心增长极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公路建设的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对我市国道升级改造的资金补助额度,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力争于2014年底将我市“105国道新祺周至丰和大道、银三角至新村,320国道银三角至进贤、进贤民和镇改线”等四条一级公路共96公里建成通车。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四条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家富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曹吉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建华市公路局局长

陈匡辉南昌县政府县长

黄耀华新建县政府县长

万凯进贤县政府县长

成员:杨宗富市公路局副局长

文顺保市公路局总工程师

钱洁南昌县政府副县长

熊国爱新建县政府副县长

胡鹏飞进贤县政府副县长

郑美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

柳华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陈明远市规划局副局长

郭宇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伟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徐海平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邓文茂市水务局副局长

曾晓翔市环保局副局长

下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由市公路局王建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四条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整体调度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以及所涉部门的综合协调。

三、项目实施主体

四条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县(区)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全面建设。完成工可、初设、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含管线迁移)安置、环保、水利等相关工作;负责筹措除上级补助资金外的所有建设资金。

市公路局负责申请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相关补助资金。

四、项目工作推进计划

1、组建各建设项目法人机构。按建设项目要求组建项目法人机构。

责任单位:各项目所在县(区)

完成时间:2012年9月25日前

2、项目申报。按交通部、省交通厅的工作流程要求完成项目的申报,争取项目列入2013年交通部建设计划。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配合单位:各项目所在县(区)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底

3、项目立项。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立项。

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

配合单位:市公路局、市发改委

完成时间:2012年9月底

4、项目环评、能评、水保、土地预审、项目选址。

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

配合单位: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等

完成时间:2012年11月底

5、项目可研报批。

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

配合单位:市公路局、市发改委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底

6、初步设计报批。

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

配合单位:市公路局、市发改委

完成时间:2013年3月底

7、施工图设计报批。

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

配合单位:市公路局

完成时间:2013年5月底

8、施工招标。

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

完成时间:2013年7月底

9、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

完成时间:2013年9月

五、工作要求

各项目业主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工作任务推进要求,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按计划和时间节点抓紧组织实施,争取2013年9月开工建设,力争2014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