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洪府厅发〔2014〕1号
颁布日期:2014-0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3〕26号),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适时正确引导舆论,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1、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各部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明确工作机构和联络员。尚未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市政府部门,要在2014年1月底前设立,并及时将名单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新闻发言人由熟悉本单位、本部门情况,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沟通表达能力的同志担任。(牵头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围绕市政府重要会议、市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市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要有计划地组织策划对外信息发布,并邀请专家学者及时释疑解惑。(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规范新闻发布机制。建立新闻发布会报批制度。各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须经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批同意(涉及有关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事项同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发布信息。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涉事部门,及时依法发布相关权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牵头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4、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性。凡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传播主流声音。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中国南昌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同步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5、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和服务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参加一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政府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梳理整合并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一站式”在线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逐步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查询。(牵头部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切实强化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

6、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牵头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7、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机关依法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监管。各部门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后,应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要按照《南昌市政务微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质询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与此同时,按照“集中统一受理、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各类政府公共热线电话的整合归并,构建起统一、快捷、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答复及时。建立完善回复回访和监督制度,特别是对投诉、举报类电话质询,要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牵头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大工作机制建设力度

8、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予以回应,澄清事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工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置。(牵头部门: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南昌市无线电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9、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涉事单位和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及时回应。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一致。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牵头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0、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各部门要在2014年1月底前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负责做好本单位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等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专家库设立及调整后,及时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牵头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加强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政府重大信息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牵头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五、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措施

12、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13、加强业务培训。各部门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有关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14、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工信委要协同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估,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结合本县区实际,参照以上意见施行。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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