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林地造林绿化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林地造林绿化工作的紧急通知

萍府办字〔2014〕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沪昆高速、浙赣铁路、320和319国道等交通主干线既是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同时也是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抓好全市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两侧林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对于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树立对外良好形象、建设富裕和谐秀美乡村示范带和发展林业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就切实做好全市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注:“可视范围”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本文规定3公里以内)林地的造林绿化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圆满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萍乡市2013年冬至2014年秋“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13〕64号)文件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造林绿化总任务为7万亩,其中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造林绿化任务为1.5万亩,即:安源区500亩、湘东区7200亩、芦溪县1000亩、上栗县2600亩、莲花县3300亩、武功山风景名胜区400亩。各县(区、管委会)必须高度重视,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到乡、到村、到绿化责任单位,落实到山头地块,层层落实责任,紧紧抓住当前造林绿化黄金季节,加快造林整地、栽植进度,全面消灭我市交通干线沿线两侧的荒山、裸土,提高森林质量。

二、广泛宣传发动,调动各界造林绿化积极性。各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入户动员、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派出专人协助林地流转,采取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吸引外商、造林大户、当地林农在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林地上投资造林绿化。

三、科学组织实施,确保造林绿化取得实效。各地要认真抓好作业设计,因地制宜地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对荒山与裸土进行造林绿化,对疏林地进行补植。具体造林时,要尽可能栽植油茶、柑橘、板栗、杉木、湿地松、木荷、枫香、东京野茉莉等经济价值高或速生丰产的乡土树种,选用一级良种壮苗进行造林,确保造林绿化取得实效;在坡度较缓、土质较好的地方,可栽植桂花、红叶石楠、香樟等绿化树种,建立苗木花卉基地;在坡度较陡、土质较差的地方,可选用油桐、马尾松、刺槐等种子进行直播造林,以提高绿化覆盖率;在公路(铁路)上边坡可选择一年生湿地松、马尾松等进行绿化,在公路(铁路)下边坡可选择一年生江南桤木、杨树等进行绿化,以加快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地的绿化进程。

四、多方筹措资金,为造林绿化顺利推进提供保障。为进一步推进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林地造林绿化工作的开展,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萍乡市2013年冬至2014年秋“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萍办字〔2014〕12号)中,明确了对在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山造林和稀疏林补植(含油茶造林)经验收后每亩补助100元,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财政也要落实资金进行配套。同时,各地要整合国家、省、市、县、乡有关造林绿化资金,通过招商引资、抵押贷款、以奖代补等方式,筹足造林绿化资金,保障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林地造林绿化所需资金,推进造林绿化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导调度,加快造林绿化进度。从即日起至今年3月底,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督导组将每周到各县(区、管委会)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林地造林绿化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汇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报。各县(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督导组,采取领导挂点督导、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的措施,深入造林山场,及时掌握造林绿化进度,协助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加快造林绿化进度。到9月份,全市将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区、管委会)交通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裸土造林绿化进行检查验收,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林业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坚决兑现奖惩。

六、落实管护措施,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各县(区、管委会)在切实落实造林绿化经营主体的基础上,把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林地全部纳入封山育林范围,组织护林人员加强管护。对新造林地及时进行抚育管理,并按规定开设防火线,做到“造林一片、成林一片”,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确保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树木尽快成林,全面提升我市交通主干线沿线两侧林地的绿化水平。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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