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新余市“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9日

新余市“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有效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平安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江西省“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新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新余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环节的不同要求,提出未来五年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第一章加强体系建设环境分析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客观分析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环境,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给应急管理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合理确定“十二五”时期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的重要前提。

第一节建设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实现较快发展,体现为应急组织管理和指挥体系从无到有、应急管理职能从分散到集中、应急管理方式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应急处置手段从相对落后到较为先进、应急工作重点从偏重处置到预防与处置并重、应急协调机制从单一部门应对到跨部门协调联动的“六大”转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

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基本完成了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一些部门还对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进行了扩展和延伸,制定了相应的子预案或预案实施办法,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全市共制订各级各类预案8000余件,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大活动等多层级、多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管理体制初步成型。成立了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21个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市长担任市应急委员会主任,市委、市政府、新余军分区等有关领导担任副主任。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市有关领导担任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各县(区)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市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多确定了专门科室承担应急管理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结合、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应急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全市应急管理机构职能得到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正逐步建立。

应急队伍力量不断壮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壮大,应急救援装备及手段不断改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得到进一步强化。

应急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市政府应急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正抓紧组织实施二期工程。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防汛办、市防火办、市消防支队、新余海事局、市气象局、赣西供电公司、新余电信公司等单位均兴建了应急指挥中心,高新区、分宜县、渝水区政府和市安监局等单位的应急平台正在筹建中,并将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应急培训演练得到加强。各地、各部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保护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宣教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等进行培训,适时开展了各类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

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防汛抗旱、林业、农业、粮食、卫生、交通、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储备了一定的应急物资,各类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成功应对了2010年“1﹒8”欧里庙上煤矿安全事故、“10﹒9”江西前卫化工厂顺丁烯二酸酐泄漏事件,以及2011年的“11﹒29”欧里新山煤矿事故和一系列社会稳定等突发事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营造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节薄弱环节

我市应急体系经过“十一五”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应急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投入大的复杂系统工程,加之起步较晚,其建设规模及速度与形势发展需要存在一定差距。

应急预案修订不够全面。一些部门职能或者相关规定已变更,预案没有及时作相应的调整。部分预案内容不够全面,缺少防范应对次生、衍生灾害的内容。有些预案本地本部门的特色体现不够,造成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有些预案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造成在应急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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