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市政府纠风办新余市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市政府纠风办新余市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房管局、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新余市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新余市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和谐新余、富裕新余、文明新余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集中整治我市物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和收费行为,有效遏制物业服务乱收费、乱摊费、获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行为,提高业主自我管理意识,促进物业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㈠整治范围

物业服务市场。

㈡整治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的行为;

2.未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行为;

3.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用途或擅自利用公用部位、共用设施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4.擅自侵占小区公共部位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开展经营活动行为;

6.开发建设单位对遗留问题(房屋质量、产权等)不积极进行处理的行为;

7.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物业资料的行为;

8.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从2012年5月15日开始,到2012年9月20日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部署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

印发《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㈡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及时公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文件,广泛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填报物业服务住宅小区信息表,并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各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将收集的信息表并同自查自纠书面报告,于6月30日前上报市房管局物业管理指导科。

㈢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进行检查,对违法收费或服务不规范的行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或依法处罚。

㈣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于2012年8月25日之前将整改报告报市房管局物业管理指导科。联合检查组将对物业服务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形成检查处理情况报告,并在全市范围通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住宅小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㈤总结提高阶段(8月25日至9月20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治理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工作的组织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并于2012年月9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市政府纠风办,同时将一批物业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

五、组织保障

为扎实有效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新余市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廖晓凌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晓云市房管局局长

杨帆市纪委常委

成员:张火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余接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金山市房管局副局长

刘乐鹏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春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祝剑如市物价局副局长

龙志勤市工商局副局长

胡冰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文琳渝水区政府副区长

邓浩孔目江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继勇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刘金山兼办公室主任,李继勇、李毅(市房管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开展规范物业管理收费和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㈡落实责任,严格奖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责任区分、责任追究制度,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对工作人员敷衍推诿、工作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物业企业,要约谈企业负责人,同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纳入诚信档案,对不支持、不协作的部门将进行通报。

㈢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依托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关注并广泛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积极举报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加大有关物业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物业政策,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意识,准确把握在物业服务中的角色,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并自觉抵制拒交物业费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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