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新余市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全面普查、评定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江西省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我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底数,分类登记、造册、上报,力争多个建筑评为江西省优秀近现代建筑。
二、普查、评定范围
此次普查评定优秀近现代建筑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划内,1840年至1960年期间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价值,与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相联系,能够反映我市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除外)。具体包括:反映一定时期城市建设生活、历史与建筑风格,具有较高建筑艺术水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重要的名人故居和曾经作为城市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建筑物等。
三、参考标准
㈠纪念类。主要指与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代表性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革命旧址,重要的纪念碑与纪念亭、名人故居、名人墓葬、烈士陵园等。
㈡代表作品类。包括著名近现代建筑师的主要代表作品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建筑物、构建物等。
㈢特色建筑类。包括建筑类型、空间、形式、工程技术或施工工艺等具有近现代建筑艺术和技术特色,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反映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㈣在我省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
㈤其他具有近现代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宗教建筑、商业老字号等。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㈠全面普查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各县(区)成立专门普查工作组,开展全面普查。聘请有关技术人员,通过查阅历史文献资料、现场勘测、走访当地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多种途径获取信息,编制本地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成果报告,报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㈡审核汇总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查成果进行甄别遴选,提出符合条件名单进行公示,报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市住建委会同市文化局、市规划局汇总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加强普查和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姚尚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龚成效市住建委副主任
郭志勇市规划局副局长
高增忠市博物馆馆长
黄道阳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克华分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文琳渝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柳仙女湖区委副书记
邓浩孔目江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龚成效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住建、规划、文化等有关部门抽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市住建委、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及各县(区)要成立专门普查工作队,确定专人负责,聘请有关技术人员,组织开展普查、评定工作。
㈡加强配合,各负其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住建委负责普查工作的调度和普查成果的上报;市规划局负责组织规划方面的专家对普查成果和相关资料进行把关;市文化局负责组织文物、文化方面的专家对普查成果和相关资料进行把关。各县(区)要认真负责做好普查工作,编制普查工作报告。对于已经确定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市规划局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规划,明确具体的保护原则。各县(区)要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界线内的建设行为提出明确的管理措施。
㈢加强调度,强化督导。我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持续时间长和牵涉部门较多的工作,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和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畅通信息,形成有效的督导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普查、评定工作。
附件:江西省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资料一览表
江西省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资料一览表
附件
建筑名称
所在城市
详细地址
产权单位
建筑概况(建筑结构形式、总面积、层数等)
历史变迁(包括设计单位或作者、使用功能变迁、保护维修等)
周边环境
保护管理措施
备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