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鹰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鹰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鹰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月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鹰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4日
鹰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
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我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将到期。为做好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以及车辆更新工作,保持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切实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建立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引导出租汽车规模化经营,提高出租汽车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保持供求平衡的原则。
(二)自愿申请,实行限期经营的原则。
(三)节能环保,倡导选择油汽两用的原则。
(四)保持稳定,道路客运市场有序的原则。
三、经营权的转换
(一)我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于2014年10月31日到期,到期后经营权收回。
(二)原经营者如需继续经营,应在经营权到期两个月前自愿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并作出经营服务质量承诺,由公司统一向市交通运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运管部门质量信誉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车辆更新后,凭购车发票和原出租车经营权证,由管理部门向原经营者换发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证明,新一轮经营权期限为5年。
四、车辆更新
我市城区现有出租汽车运行已达5年,行驶里程多数已近80万公里,车容车貌及车辆技术状况明显下降,安全隐患较大,必须统一更新节能环保车型。此次车辆更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一)车型标准。
1.原厂生产的全新三厢油气两用或单燃料(汽油)出租汽车专用车型。
2.排量为1.6L。
3.尾气排放达到国IV以上标准。
(二)车型选择。
由行业管理部门结合我市实际选出六种车型,由出租车业主投票选择三种作为备选车型。车辆更新时,由出租车业主从该三种车型内自主选择。
(三)更新时间。
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9月30日。
(四)更新程序。
1.申请登记:由经营者填写《鹰潭市出租汽车更新(换型)申请登记表》,实行车主自愿选型,实名制填报,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经营服务合同、服务质量承诺书、车主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证复印件、原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经出租汽车公司盖章,一并报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2.审核报批: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者申请登记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安排更新计划,经营者即可购买车辆。
3.原有车辆的处理:(1)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旧出租汽车,可寻找买主转为非营运车辆,凭旧车交易凭证在公安车管部门办理出租车下户手续。(2)需报废的旧出租汽车,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凭报废凭证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旧车销户手续。(3)未办理旧车转出或下户手续的出租汽车经营者,不予办理新车更新上户手续。
4.银行信贷:出租汽车经营者如需办理购车按揭贷款业务,应先提出申请,到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业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再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5.新车安装客运配套设施颜色及上户:新出租车必须安装计价器、卫星定位系统、LED屏、顶灯、座套、运价标签等统一客运配套设施。为便于乘客投诉和遗失物品查询,以及对出租车路面监管,出租车下半部底色统一为黄色,上半部每个公司车辆一种颜色,分别为红、蓝、绿。新出租车必须交纳车辆购置附加税、交纳(变更)交强险等保险。凭《鹰潭市出租汽车更新(换型)通知书》、购车发票、新购车辆合格证、附加税票、交强险凭证,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更新车辆上牌、发证等相关手续。
6.计价器检定及车用钢瓶登记: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新装计价器检测及车用钢瓶使用登记手续。
7.核发新车经营资格证件:经营者携带新车行驶证、鹰潭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证明、计价器检测合格证、购车发票复印件等证件,带车到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办理车辆验证手续。验证合格的车辆,由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将资料录入微机,建立档案,并核发相关营运证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工作的领导,成立鹰潭市出租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巡视员刘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白剑魁、齐群策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许智先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更新换型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六、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行业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出租汽车更新换型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支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更新换型工作。
2.提高工作效率。出租汽车更新换型工作需要公安车管、技术监督、税务、银行、保险等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市城区交管所要积极创造“一站式”联合办公条件,给广大业主提供快捷、周到、满意的服务。
3.切实维护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各出租车公司要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自觉维护行业稳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要认真对待和解决在更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出租车更新平稳顺利完成。
4.完善管理制度。交通运管部门将要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力度,对出租车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实行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制定奖惩措施,逐步建立退出机制。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出租汽车运力配置的重要依据。
5.加强对出租车企业的管理。加大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力度,严格对企业经营服务质量信誉进行考核,督促出租车公司加强对本公司人员、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企业逐步向公车公营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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