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交通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辽交运发[2014]83号
各市(昌图县)交通局、绥中县运管局:
现将《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交通厅
2014年2月27日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
(2014年2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4〕1号),结合我省交通物流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现代物流发展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全省三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着力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组织、提升装备水平、整合物流资源、构筑陆海空综合交通物流体系,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交通物流服务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今后4年,我省交通物流业将重点围绕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物流工程、港口物流工程、产业物流工程和农村物流工程开展工作,建设一个全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着力打造一批物流园区,培育一批交通物流龙头骨干企业,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推进物流业发展中的基础和主体作用,全面提升交通物流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到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税收占服务业税收的比重,均提高到8%。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合理配置交通运输资源,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交通物流业快速发展。
1、加快道路运输发展。2017年,全省道路运输完成货运量27亿吨、货物周转量4310亿吨公里,年均增长分别为9%和10%。2014年,完成货运量21亿吨、货物周转量3240亿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9%和10%。
2、加快港口发展。2017年,全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亿吨,进入全国前3名,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50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长分别为11.1%和8.6%。2014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0.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980万标箱,均比上年增长10%。
3、加快铁路运输发展。2017年,全省铁路运输完成货物发送量2.1亿吨、货物周转量1730亿吨公里,年均增长分别为3.9%和8.1%。2014年,完成货物发送量1.82亿吨、货物周转量1400亿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1.1%和10.5%。
4、加快民用航空发展。2017年,全省民航完成货邮吞吐量33万吨、物流营业收入9.5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4.9%和5.4%。2014年,完成货邮吞吐量28.5万吨、物流营业收入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和3.9%。
5、加快邮政快递发展。2017年,全省邮政快递完成快递业务量2.8亿件、营业收入83亿元,实现重点快递企业省会及重点城市间快件72小时投递率达到90%以上,快递业务量、营业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25%和11%。2014年,完成快递业务量1.4亿件、营业收入60.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11%。
(二)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以现代物流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公路、铁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站场枢纽等物流园区(中心)建设。加快传统货运站场通过资源整合、功能拓展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推动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路港”、“内陆干港”、“海港”、“空港”、陆路口岸物流园区建设。今后4年,依托交通枢纽、口岸和产业布局,重点建设货运枢纽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40个,满足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满足国际贸易企业物流需求,满足城市和农村区域物流需求,逐步提升专业性、综合性交通物流服务品质。
1、建设道路运输物流园区20个和甩挂运输项目1个。
——2014年,投资3亿元,依托道路运输枢纽和重要节点,建设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本溪交通物流中心等11个物流园区,其中,抚顺市华山物流园区、锦州市渤海物流园区二期、辽宁圣隆农产品物流中心、阜新世通物流园区4个物流园区初步形成生产能力。投资8500万元,建设营口宏通甩挂运输项目1个,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
——2015年,新开工建设丹东口岸物流园区、营口市交通物流工程项目、辽阳第地嘉仓储物流园区、盘锦辽东湾新区综合物流中心、铁岭东北城农资物流园区、葫芦岛兴城大红门物流园区等6个物流园区。
——2016年,新开工建设深国际沈阳现代综合物流园区、朝阳市综合物流园区、葫芦岛北港物流园区3个物流园区。
20个物流园区建设总占地面积482万平方米,总投资62.8亿元,全部达产后实现年收入24.7亿元,年货物吞吐量2210万吨。今后4年,省重点扶持鞍山龙基物流园区、丹东口岸物流园区、锦州市渤海物流园区二期、营口市交通物流工程项目、辽阳第地嘉仓储物流园区、绥中物流园区、辽宁交通(虎跃)物流园区7个物流园区和营口宏通物流有限公司甩挂运输项目1个。
2、建设港口物流园区10个。以港口为依托,按照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和城市建设三位一体的思路,谋划港口物流发展。
——2014年,全面启动建设大连港太平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大连港大窑湾集装箱物流基地、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专业化冷链物流基地、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进口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丹东港粮食现代物流园区、锦州港煤炭物流基地、营口现代物流配送中心、营口港物流贸易园区、盘锦港保税仓库、葫芦岛绥中港区物流产业园等10个物流园区,当年完成投资162亿元,物流园区货物处理能力达到7509万吨、501万标准箱、205万立方米,实现年营业收入212.9亿元。
——到2017年底,10个港口物流园区累计投资532.2亿元,实现货物处理能力17440万吨、784万标准箱、2180万立方米,营业收入467.3亿元,其中,大连港大窑湾集装箱物流园区、营口现代物流配送园区、营口港物流贸易园区等4个物流园区实现全部达产。
3、建设铁路物流园区5个。以铁路点、线集合为依托,结合铁路基础设施和生产运营两个层面的优势,2014年,全面启动建设绥中石河港专用铁路、长兴岛铁路专用线路、沈西铁道物流大厦、沈西工业走廊化工园、沈阳集装箱中心站等5个物流园区,总占地面积487万平方米,总投资27.1亿元。
4、建设民航物流园区5个。以民航机场班线为依托,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区,建设辐射东北、内蒙东部地区的航空快件分拨区域中心。全面推进沈阳、大连、丹东、锦州、营口5个航空物流园区建设,提升航空货邮服务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2014年,重点建设顺丰航空东北快件分拣区域中心,总投资约500万元。
(三)重点培育规模化交通物流和邮政快递品牌企业
着力优化市场经营主体结构,引导传统货运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经营网络;加快交通物流企业资源整合和业务创新,实现合理扩张,依托全省100个产业集群,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综合性一体化服务的交通物流龙头骨干企业。充分利用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优势,大力发展邮政快递品牌企业。今后4年,重点扶持培育120家交通物流龙头骨干企业、20家邮政快递品牌企业,推动交通物流业快速发展。
——培育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交通物流龙头骨干企业和邮政快递品牌企业:2014年达到11家和6家,2015年达到15家和7家,2016年达到16家和8家,2017年达到20家和9家。
——培育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至1亿元的交通物流龙头骨干企业:2014年达到11家,2015年达到19家,2016年达到25家,2017年达到40家。培育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至1亿元的邮政快递品牌企业:2014年达到2家,2015年达到3家,2016年达到4家,2017年达到5家。
——培育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交通物流龙头骨干企业:2014年达到21家,2015年达到31家,2016年达到41家,2017年达到60家。培育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邮政快递品牌企业:2014年达到1家,2015年达到2家,2016年达到4家,2017年达到6家。
——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交通物流龙头骨干企业由省交通厅重点培育,其余交通物流企业由其所在地市级交通部门负责重点引导和培育。
(四)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以公益性、统一性、开放性、共享性为发展定位,以大连港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主体,打造立足辽宁、服务东北、辐射东北亚的辽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标准统一、管理统一、信息共享、应用协同、使用便捷”等功能,提高交通物流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协调机制。为全面落实此项行动计划,各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省联席会议,交通厅主要领导作为召集人,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推进交通物流业发展相关工作,研究解决交通物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推进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间具体工作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行动计划切实可行。推进组负责研究制定本部门交通物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项目、落实到部门,确保交通物流发展行动计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市交通部门会同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推进交通物流业工作专门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对确需省联席会议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2、编制发展规划。由省交通厅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统一编制辽宁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2014年上半年编制完成。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要按照总体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做好交通物流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发展的相关情况,把物流园区建设落到每一个项目上,并在年度建设计划中严格执行规划目标,把培育重点规模化交通物流(快递品牌)企业,发展城市配送(快递)、农村物流、产业物流等项目落实到每一个时间点上,确保规划中的每一项任务、每一个项目切实可行。
3、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一是依托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开展煤炭、矿石、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多式联运。以辽宁红运集团为示范企业,加快公、铁、水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二是推进陆岛运输新航线和标准化船型,逐步实现陆岛货物便捷配送,深入研究开展渤海湾区域的滚装甩挂运输工作。三是加快甩挂运输发展。培育具备条件的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纳入国家、省甩挂运输试点范围。四是推动中小企业联盟发展。以交通物流骨干企业为引领,通过联合、兼并、联盟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五是加快农村物流发展。统筹利用农村客(货)运站、客运班线、物流配送企业、邮政网点等资源,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覆盖面,打造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4、提升物流装备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应用先进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标准统一的各类装卸设备、运输工具和成组运载装备。推广以LNG、CNG等清洁能源为代表的新型运输车船,实现绿色运输。支持发展厢式、冷藏、液罐等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运输车辆。鼓励购置专业化、标准化、大型化船舶,引导船舶向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环保节能方向发展。
5、落实支持政策。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资力度,用于补助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重点交通物流企业站场建设、节能减排、信息化系统应用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二是积极争取具备条件的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纳入国家甩挂试点范围。三是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推进物流园区用水、用气、用电与工业同价。四是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执行集装箱专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优惠政策,探索不停车收费技术在货运车辆中的应用。五是协调公安部门研究解决物流配送(快递)车辆城区内通行权和停靠权问题。
6、加强监督考核。省交通厅要将各市交通物流业发展实施情况纳入公路文明市县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公布年度考核结果。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对任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了解。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月向联席会议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交通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和企业发展情况,对项目投资完成和资金到位情况、产生的效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动计划按规定时限完成。
7、完善统计制度。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运行动态监测机制研究,建立运价与成本监测体系,制定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工作指导意见。扩大重点交通物流企业调查范围,建立相关统计指标、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对列入国家、省重点支持的交通物流项目定期跟踪考评,提高交通物流行业动态监控水平。
附件:1.辽宁省交通物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全省道路运输物流园区及甩挂试点建设项目分解表
3.全省港口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分解表
4.全省铁路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分解表
5.全省培育龙头、规模化交通物流企业
6.全省培育快递品牌企业分解表
辽交运发[2014]8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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