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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印发本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2013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 | 文号:本政发〔2011〕36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本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本政发〔2011〕3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发至有关单位和企业)
本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
(2011-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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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点击下载
第二章本溪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点击下载
第三章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点击下载
第四章能源节约行动规划点击下载
第五章太子河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点击下载
第六章城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点击下载
第七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和生活垃圾管理规划点击下载
第八章生态保护规划点击下载
第九章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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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编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组织机构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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