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大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大连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的重要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是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期。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大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回顾

(一)“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

大连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双重历史机遇,在污染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搬迁改造、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深入推进全域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同时,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稳步推进。

1.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0年,大连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3.09万吨,下降25.9%;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72万吨,下降28.7%。

2.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0年,大连市空气质量达到和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61天,与2005年相比占全年天数比例上升了3.8个百分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市区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3.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城市污水处理厂2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3.8万立方米/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市区)由2005年的73%提高至90.4%;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共完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335项;8家现役电厂全部建设脱硫设施,燃煤机组脱硫率达99.4%;完成9家供暖企业20台75蒸吨以上锅炉房脱硫工程;关闭了大化集团热电厂等15家重污染企业;完成锅炉并网面积1526平方米,拆除锅炉726台、烟囱533根。

4.生态市建设稳步推进。《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长海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旅顺口区、长海县、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也相继编制了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并通过辽宁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新增自然保护区1个——大连石城乡黑脸琵鹭市级自然保护区;完成17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工作;完成河道生态建设86条(段),治理河堤450公里;实施造林绿化十大重点工程,植树1.04亿株,造林30万亩,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5%。

5.农村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大连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并被环境保护部列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城市;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大连市共有4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22个乡镇获得“辽宁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50个行政村获得“辽宁省环境优美村”称号,27个乡镇获得“大连市生态示范镇”称号。

表1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注:指标12、13和16中“市区”范围包含金州新区和旅顺口区,下同。

(二)未来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大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期。在国家进一步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中,市委、市政府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为我市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但随着全域城市化快速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增长,资源和能源消耗量、污染产生量迅速增加,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更加繁重,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更加突出,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形势更加严峻,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面临巨大挑战。

二、“十二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为主题,以改善民生为立足点,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生态市建设为抓手,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把环境优势转化为品质优势,建设环境优美、风光秀丽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

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主导,协力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把责任落实到各级行政区,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全面部署,共同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及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配置资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放心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等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预防、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抓好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海水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解决煤烟型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

(四)主要规划指标

“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城市、中心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林木绿化率、自然保护区面积覆盖率。规划确定22项主要指标,其中环境质量指标5项、污染控制指标8项、环境建设与管理指标9项。

表2大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主要规划指标

注:[]内数为5年累计数。

三、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防治工业污染

(一)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1.优化产业布局

根据《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连市主体功能区区划》要求,继续对位于中心城区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新建企业向专业工业园区集中,同时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规模小、布局散、产业特点不明确的工业小区,实现工业园区合理布局。

2.调整产业结构

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按时完成落后产品、工艺、设备等淘汰任务。限制发展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产业。优先发展大连市重点培育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革生产工艺,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包装废弃物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加强可再生资源的综合开发,加快发展静脉产业。

3.严格重点工业园区环保准入

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等重污染行业要控制在特定园区内建设和发展。各工业园区要按照产业功能定位,严格环保准入制度,合理布局产业项目,集中控制产业污染,并落实化工园区风险防范措施。市级以上重点工业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园区标准规划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准入制度,调整产业结构,基本形成产业循环经济链。

4.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有序开展21个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抓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做好资金保障,积极推动设立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加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支持,提高审核质量,突出节能减排效果。

5.加强企业环境行为管理

建设企业环保诚信体系,进一步开展企业污染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绿色信贷制度,提高重污染落后产能企业信贷风险等级,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补偿机制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到2015年,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4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40%。

(二)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1.加快推行脱硫脱硝进程

继续开展75吨以上燃煤锅炉的烟气脱硫工作,开展20吨以上工业锅炉、大型窑炉脱硫治理工作,并将其脱硫治理工作纳入到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中。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已投运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或实际燃煤硫分超过设计硫分的,实施脱硫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大型燃煤机组及石油炼化企业氮氧化物治理,新增火电、热电燃煤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

2.调整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新能源

优化新能源生产布局。积极推广核电、风电、液化天然气(LNG)、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的广泛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建成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启动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陆地风电;启动近海潮汐、潮流发电示范项目。建成LNG接收站,引入的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区内燃料煤替代;加大清洁燃气的使用,全面普及城市居民用气。提倡冷、热、电联产,加大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供气管网。

(三)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控制水污染物排放量

1.加强工业废水处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加强现有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实施废水排放提标改造工作,所有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要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要求。

加快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完成省、市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松木岛表面处理工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实现对全市表面处理行业实行园区管理,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

2.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污水处理厂要增加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指标达标排放,同步安装进、出在线监测装置,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加快污水资源化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式管道收集系统,新建渗透型雨水收集系统,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及城镇污水收集率。逐步将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重点建制镇纳入污水处理范畴,推进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26座,规划到2015年,大连市污水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70万立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市区)达到95%以上。

四、重点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控制煤烟型污染

加大拆炉并网力度,推进集中供热。中心城区以热电厂供热为主,逐步取消分散的小锅炉房。在热电厂供热范围内,不再建设燃煤锅炉。在热电厂供热区域外,按规划建设区域中心锅炉房,单台容量应不小于29MW。

2.控制汽车尾气污染

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形成城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城市公共交通示范体系。鼓励城市公共客运、公务用车优先选用清洁能源或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采取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实施“黄绿标”管理,划定黄标车辆限行区域。制定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励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在用车年度检测制度,积极推进各区市县“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建设工作。到2015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5%以上。

3.控制有机废气污染

加强有机废气污染控制,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断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有效提高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增强废气净化效果。到2015年,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作。

4.控制扬尘污染

加大对城市建筑、拆迁、市政施工、交通运输等二次扬尘污染的控制,增加绿地面积,改善道路质量,及时进行道路冲刷和清扫。加大对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重点推行“绿色施工”,实施严格的《绿色施工标准》,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全面达标。到2015年,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控制率达到100%。

(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

1.综合整治沿海排污口

规范整治沿海排污口,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信息化管理。主要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开展超标排污口治理工作,结合城区和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排污口设置以城区和工业园区排水区系的城区污水处理厂为主,兼顾重点工业企业为辅,归并和减少中心城区的沿海排污口,原则上不得新增排污口。

2.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在主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包括隔离防护围栏、围网、生态防护林和水源地标志设置、取水口污染防护等工程。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水源地监测体系,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2015年前,完成水源地上游的水质监测、重点水源地在线监测等建设项目,构建水源地水质监控信息平台及自动预警系统。提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通过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3.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水源保护区所在村庄装备污水净化设施。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4.积极防治海洋污染

强化法制和管理,加强养殖海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控制养殖规模,鼓励发展底播增殖、外海养殖;合理布局养殖和水产加工地点,控制养殖网具异味污染;实现废弃海洋生物资源的综合利用。

加大油轮管理力度,禁止单壳油轮进入大连海域;完善港口污染控制设施,建设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应急器材以及垃圾接收装置;制定海上溢油、化工泄漏等各类海上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快污染土壤修复,严格控制土壤污染

1.防治土壤污染

建设项目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要对土壤现状及可能的土壤污染做出评价,并提出防治措施,加强土壤污染的监管和治理。加强重金属排放控制,防止重金属随废气、废水进入土壤环境;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全部安全处置。

2.加强污染土壤修复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土壤不同的使用功能进行区域划分,对可能直接影响周围人群健康的污染区域进行严格控制。制定大连市土壤修复计划,实施大化集团搬迁土壤修复项目。

(四)强化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提升资源化水平

1.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推行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配套建设与区域服务人口相适应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压缩设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开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监管,对污泥产生、运输和处理处置进行全过程管理,掌握全市污水处理装置产生污泥数量及去向,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中心城区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送至夏家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各区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要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到201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程序,核实产废单位产生和转移数量,严格鉴别固体废物成分,量化考核一般固体废物直接填埋数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排、乱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水泥窑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工业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出台电子废物回收管理办法,建设废旧物品交易平台。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按照优先发展循环利用型项目的原则,开展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的技术水平,加快危险废物园区化建设进程,实现园区化管理。同时,加大危险废物园区和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建设3个产业园区,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五)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

1.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针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以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农村能源工程、农村污水垃圾收集与处理工程、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和绿化工程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建设。通过环境综合整治,达到村屯道路布局合理,污水有效收集、有序排放,垃圾定点及时清运,绿化自然乡土,庭院整洁卫生的目标。到2015年,金州新区、旅顺口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和庄河市分别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大连市各区市县中有80%的乡镇和涉农街道获得生态乡镇称号。2.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体系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到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采用污水集中处理、分散处理或二者结合的方式;乡镇及中心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采用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在人口相对集中居住的中心镇、中心村,建设配套管网收集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大连市中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禁止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养殖控制区内实行生态养殖,实现养殖污染零排放。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积极防治农药化肥对土壤、水体的环境污染,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

3.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体系建设,在推进全域城市化的同时,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置”的模式,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积极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到2015年,大连市中心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4.开展生态河流建设

开展碧流河、大沙河、英那河等主要河流的生态河流建设,严格控制新设立入河排污口,现有排污口的污水达标排放。修复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在生态河流修复的过程中,建设生态堤岸,适当还原部分水面,建设滨水景观。

五、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

(一)加快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各区市县环保部门成立环境应急管理专门机构,使全市形成上下贯通、协调统一的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大连市环境应急资源储备预案,确定储备与调配程序。加强预警防控能力建设。对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应急接警系统、指挥联络系统、信息报告系统的软硬件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平台体系建设工作。

建立专家技术支持体系,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组建包括应急检测、危险化学品及固体废物处置、核与辐射处置等不同类别的专家队伍。推动社会救援体系建设,与相关废弃物处理公司、科研院所等单位建立联动处置救援体系,强化协同作战能力,提高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总体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高环境安全水平

1.控制核与核技术应用污染

开展大连市电磁辐射状况普查,摸清电磁辐射源底数,严格落实“一源一码一卡”制度,建立三类以上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加强放射源运输监管,做好全程跟踪。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配置应急专用设备和专用环境监测仪器,全面提高处置突发辐射事故的水平,并不断普及公众核与辐射应急知识,形成辐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社会救援能力。

2.控制电磁辐射污染

建立健全电磁辐射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建立申请登记和普查制度,完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电磁辐射的动态管理;对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到2015年,对所有涉源单位进行放射源动态监管,放射源监管率达到100%。

六、加快区域生态功能恢复,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提高生态安全水平

以大连市主要丘陵山地以及之间的林地、农田等为基础,构建贯穿南北的生态控制中脊,以路网、水网、林地、农田为依托,建立连接东西山体与沿海地带的生态廊道,形成“一条南北绿色中脊,多个山海开放廊道”的生态格局。通过生态安全体系的构建,实现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强大、生态辐射度广、整体连通性高、稳定性强的生态安全体系框架。

严格保护“三山三岛五湾、半岛半山半城”的自然山水格局。严格控制城市西部山体、北部山体界面的完整性、连续性,保证城市南部山体脉络的连续性和较好的景观及生态效果。保护山海间生态廊道、山体间生态廊道、道路景观视廊以及广场景观视廊等,重点打造各个海湾的城市滨海通道。在大连主城区与新城区之间构建绿色隔离带。

(二)加强陆域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1.加强生态林建设与水土保持

结合生态安全体系中生态廊道的建设,重点抓好海防林建设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生态河建设工程、矿山(坑)植被恢复工程、荒山造林补植工程、干杂果经济林建设工程、丹大高速沿线绿化工程、哈大铁路沿线绿化工程、村屯和园区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到2015年,大连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0%以上。

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土地整治、防风固沙、泥石流防治等工程措施。加大水土保持监测力度,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行农林一体,完善农村生态防护林网建设,保护耕地,涵养水土。弃渣、尾矿的堆放须配套拦渣、护坡工程,防止风吹雨蚀流失。

2.完善生态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科学论证,合理划定新设立自然保护区范围,实行综合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法规制度、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管理体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保护管理工作。

对保护区外边界和功能分区界线进行勘测,编制电子地图,设立界碑、标牌,加快保护区确权工作的进程,明确保护区的权属。到2015年,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以上,完成功能分区勘测和设立界标、界碑。

3.保护生物多样性

编制《大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确定需要保护的生态系统及人工生物群落,严格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砍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重点开展金州湾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和黑脸琵鹭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

4.加强矿山环境管理

围绕全域城市化进行矿山企业布局和选址,削减矿山企业数量,现有矿山企业限期制定生态恢复方案,采用边开发边恢复的手段,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设定禁采区、限制区和开采区,依据“禁采区关停,限采区压缩,开采区集聚”的原则,加大对矿山数量压缩、规模集聚和布局调整力度。

(三)加强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1.海岸线保护

加强对生态型岸线的保护力度。加强大连南部、旅顺沿岸、金石滩、城山头等滨海景观生态保护和建设。维持太平角、旅顺小黑石、小平岛玉皇顶等96处典型地质遗迹的原生性。加强复州湾、黑石礁湾、塔河湾、小窑湾、长江澳等海湾生态系统的保护。保护金石滩、傅家庄、棒棰岛、沙山湾、星海湾等83处沙滩浴场的完整性。修复金州杏树屯沙咀-潟湖、仙浴湾沙质海岸、旅顺大黑石沙质海岸典型生态系统。加大对生态保护区、岛屿、河口等类型岸线的保护力度,确保自然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2.海岛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

加强蛇岛、海王九岛、四坨子-老偏岛、三山岛、长山群岛等海岛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维持金州新区范坨子、马坨子、东西双坨子、棺材石、旅顺诸岛、普兰店马牙岛等无居民海岛(礁)及水下礁盘原生性。合理保护和开发海岛资源,禁止炸礁、围礁等开发活动,遏制海岛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退化趋势,全面提升海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旅游价值。

3.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加强大连市的湿地保护,建立健全资源普查、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制度。重点对浮渡河河口、庄河河口、复州河河口湿地进行生态保护。修复碧流河口、英那河口、青云河口等典型河口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建设瓦房店三台湿地、庄河河口湿地、碧流河湿地等湿地生态系统。

加强复州湾、黑石礁湾、塔河湾、小窑湾、牧城湾、盐大澳、常江澳等海湾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修复大潮口湾、双岛湾、普兰店湾等海湾生态系统,改善大连湾、普兰店湾等海湾环境质量,完善海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七、完善环保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协调发展

(一)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测的现代化水平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实现信息动态化管理。更新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建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应急网络站建设,充分发挥区市县环保部门作用,使其能够应对辖区内一般的应急事故监测;补充更新便携式应急监测设备,使应急监测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二)完善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完善环境监管队伍,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立全市移动监察执法监控体系,更换补充环境执法车辆、取证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及信息化设备等基本硬件设备,提升监察队伍硬件建设水平。到2015年,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机构建设达到国家东部地区一级标准,各区市县环境监察机构建设达到国家东部地区二级标准。

(三)增强环境科研创新能力,提高为管理服务质量

围绕大气污染控制、环境事故预警应急体系等环境重点问题,提高科研创新为管理服务的水平。大力发展环保科技,注重国际合作,引进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推广示范工程,以此带动环境科研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提高环境科技实验研究能力。完善国家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开展生物质能源工程设备研制开发和禽畜粪便处理技术研究工作,逐步开展农用塑料、农业副产品、农业垃圾的综合利用研究。加快实验室建设,力争在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土壤污染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重要学科领域,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形成较为完善的实验能力,建设学科交叉研究的通用研究平台。

(四)强化信息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信息服务能力

加强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健全基础网络建设,建成大连市全域化环境信息专网,实现“县-市-省-国家”四级网络互连互通,满足环境数据及应用传输需求。

加强环境应用系统建设,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以数据集成与应用集成为目标建设综合性数据中心,使业务系统完成以技术为中心向以数据为中心的方向转变。

八、重大项目

围绕“十二五”期间重点领域和任务,规划确定实施6个方面的重点环境保护工程。

九、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环境法制体系。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污染物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诚信、生态补偿等适合大连市特点的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加强近岸海域保护、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维护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区功能的持续改进。充分运用和发挥好环境经济政策的引导和协调作用,积极探索大连市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各种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制定实施烟气脱硝资金补助,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优先上网和补贴政策,建立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将高风险行业纳入绿色保险体系,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逐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推行ISO14000环境认证,把现有产业逐步调整、改造、发展和提升为生态产业,促进绿色GDP增长。

(三)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优化经济发展

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管理合力,全面提升和加强市环境保护部门的地位和能力,扩大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规模,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加强乡镇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管理职能,将部分环境管理职能下放到乡镇,建成城市、区市县、乡镇的三级管理体制。

严格按照大连市环境功能区划,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设。把环境容量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以此确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四)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环保投入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根据财力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和促进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的发展,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和运营。研究和完善地方配套激励政策,开展绿色信贷,引导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大连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普及环境知识,加强环境宣传,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建立顺畅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环境保护,通过新的机制、政策和行动方案促使各种社会团体、媒体、研究机构、社区和居民参与到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之中。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和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

(六)鼓励环境科技创新,加强合作交流

加大环境科技创新投入,优化整合环境科技资源,培养环境科技人才,建设环境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行中外环境保护比较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改善环境行政管理方法、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提供经验和技术保障。

做好环境科技示范工作,鼓励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鼓励建立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积极推进各类示范项目;以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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