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15年城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15年城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5〕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2015年城市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阜新市2015年城市绿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切实做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总体目标,紧扣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省“绿叶杯”和市综合环境整治活动为平台,围绕“巩固提高,全面绿化,打造精品”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我市城市绿化工作。2015年,计划新植大苗12.5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26.8万平方米。

三、责任分工

(一)市城市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绿化的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各区、绿化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绿化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区、绿化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通过绿化实现城市美化,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把责任逐级落到具体部门,积极主动开展绿化工作。各城区绿化主管部门及绿化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市城市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抢抓时机,抓好落实。各区、绿化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抢抓时机开展植树造绿;要落实责任,做到资金筹措到位、人员发动到位、苗木质量到位、地块踏查到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强化领导,分解任务,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要坚持广覆盖原则,增加绿量,并因地制宜打造具有特色的绿化景观工程。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各区、绿化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投融资体制与机制。一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城区属地管理机制,使之责任明确、职责清晰;二是深化改革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三是探索建立社区、小区、庭院绿化建设和管理机制,解决重建轻管等问题,保护绿化成果。各城区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辖区内老旧小区等绿化项目建设,组织动员辖区内厂矿企业、学校、小区物业等主体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各级绿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加强指导,切实负起管护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树木倒伏安全隐患。同时严厉打击毁坏树木行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效果,严把质量关,苗木选购、起运、挖穴、种植、支护、浇水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作业,要做好后期养护工作,做好日常浇灌、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绿化工程质量和树木成活率。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城区、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弘扬建绿、爱绿、护绿先进事例,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百姓支持、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市城市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533037、653302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阜新市城市绿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付志宏副市长

成员:连维政阜矿集团副总经理

丛长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铁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君华市住建委副主任、玉龙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关健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吴兴文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顾云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蕾海州区副区长

王迪细河区副区长

孙欧太平区常务副区长

张铁臣新邱区副区长

李付杰清河门区副区长

赵家毅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关军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兴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绿化办主任张海利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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