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为保证评估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意义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发现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推动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快辽阳特大型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评估原则

评估工作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变化趋势为前提,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对象,以“十二五”以来规划实施完成情况为依据,以确保顺利完成《纲要》各项任务部署为目标,科学研判、客观分析和准确反映规划执行情况。在评估过程中要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原则。既要全面对照《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检查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又要突出重点,认真评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有明确指标的目标,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对无明确指标的目标,采取定性描述与分析。切实分析规划中各项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反映当前各项工作推进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三)进度与结论相结合原则。针对规划预期指标的进展情况要评估结论,即进展超前,可以提前完成;进展良好,可以如期完成;进展较慢,需要加速推进;情况发生变化,难以完成以及需要调整指标目标等。

三、评估重点内容

(一)围绕主题主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评估,重点分析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的进展,并对实施情况不力的成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对《纲要》提出的主要规划指标进行监测评价。

(三)对《纲要》提出的把辽阳建设成为滨水型城市、全域城镇化城市、新兴工业化和特色产业化城市、和谐文明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等五大发展战略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相关政策举措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

(四)对《纲要》提出的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强化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衔接与落实、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等内容。

(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对“十二五”中后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何种影响等进行分析。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四、评估时间节点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时间节点为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并要分别预测2013年和2015年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五、评估工作分工

评估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并按时限要求将评估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写总体评估报告;各县(市)区负责编写各自区域规划评估报告;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负责编写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和发展评估分析,其他承担《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发展任务的有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内容评估和情况分析报告。具体分工如下:

(一)“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评估分析。

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纲要》精神,结合自身职能,对各自承担的发展目标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并测算2013年和2015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二)专项规划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辽阳市固定资产投资“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社会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高技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企业上市“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辽阳市新城新市镇“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市农委负责《辽阳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辽阳市工业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市服务业委负责《辽阳市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市交通局负责《辽阳市交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市财政局负责《辽阳市财政收支“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市外经贸局负责《辽阳市外向型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辽阳市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六、进度安排

此次评估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正式启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二)调查研究阶段(5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三)起草专题报告阶段(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起草专题报告,经征求意见和论证后,于6月5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中期评估报告起草阶段(7月中旬前)。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专题评估报告、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形成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于7月中旬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五)报送审议阶段(11月前)。市政府按规定将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纲要》相关内容的中期评估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进行评估。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提交的评估材料要包括以下内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展和政策实施的基本情况,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应指标的建议和理由,以及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措施、对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等。同时,要认真填写《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主要预期指标表》。

附件:1.辽阳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u/cms/www/201305/29162548cl38.doc

2.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主要预期指标表

u/cms/www/201305/29162056zpqm.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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