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辽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为实现我市全民科学素质2020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安排好“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0号)、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通知》(辽市政发〔2007〕26号,以下简称《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特大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组织上、政策上、条件上等方面不断加强科学素质建设。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建立起实施《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体系,形成上下相联、左右相通的工作格局,建立起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全面推进,主题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普基础条件支撑体系进一步稳固,科普资源互联互用、共建共享的公共科普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二五”时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凸显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我市全民科学素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建设创新型辽阳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扎实推进实施《纲要》各项工作,为建设创新型辽阳做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建设特大型城市提供科技支撑,为提升全市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方针。“十二五”时期,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

1.在各级政府组织领导下,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局面。

2.动员全民参与,在全市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3.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力争到2015年,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5.8%。

2.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各县(市)区财政科普经费投入达到所辖地域人口人均0.6元以上,其中,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财政科普经费投入平均达到人均1元以上,以科技馆、站、栏、员、校为主阵地的科普阵地、设施、工作手段建设得到加强。

3.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扩大科普创作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科普工作队伍。

4.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形成多层次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5.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构和评估督查体系更加健全。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完整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评估督查体系。

三、实施五大行动

按照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实施以下五大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增强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促使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1)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包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业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的科学骨干课程、通用技术与探索性学习等课程的教育质量。

(2)创新与改革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育方法,激发学生好奇心,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

(3)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加强各学科教育的科学性与科学精神,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动手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5)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科普活动。

2.主要措施。

(1)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义务教育:注重学生品行的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高中教育: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强自立、适应社会的能力。

(2)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经济、宣传毒品危害、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

(3)广泛开展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节、应急科技知识进校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等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爱好及社会责任感,增强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开发和集成现代远程教育活动资源,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展农村高中生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提高自身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使其成为未来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农村科普的生力军和城市新生技术力量。

(5)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开放全市科技类博物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自然保护区、高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园等科学教育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

(6)注重母亲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影响。重视家庭教育,特别是母亲和准母亲,要通过自身的模范行为自觉并潜移默化地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的提高夯实基础,营造环境,树立楷模。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1)树立科学文明的新观念,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反对封建迷信,不信邪教,远离“黄、赌、毒”;改善居住条件,建设生态家园。

(2)树立现代农业意识,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掌握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等技术,合理利用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新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3)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乡村科普活动,全市80%以上农村劳动力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

(4)提高农民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发展生产、务工经商的能力,力争80%以上农村劳动力掌握1至2门实用生产技术或外出务工职业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经营管理、转移就业、自我保护和创业发展能力。

2.主要措施。

(1)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深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行动,每年科技培训农民10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青年3万人次、农村妇女2万人次;整体推进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科学素质教育活动,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年党员轮训1至2次,5年内使80%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年党员至少掌握2项以上实用技术。

(2)加大各类行业科技培训力度。开展“星火计划”、“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农业科技培训;加大对农业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农村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3)全面实施“科普惠农”工程。认真组织实施中国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省科协“科普惠农示范工程”,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成果,助力新农村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惠农示范工程”项目数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4)深入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活动。到2015年,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3个;创建科普示范乡镇20个、科普示范基地100个、科普示范村100个;新建村一级“站、栏、员、校”(科普宣传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科普学校)100个,培育科技示范户500户。

(5)广泛开展群众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技下乡、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普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科技110、科普之冬、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普惠农服务站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6)培育农村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建设,发挥带动辐射作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市场跟踪服务。

(7)发展农村科普工作队,健全科普惠农服务站,搭建新型农技服务平台。力争到2015年,全市成立农村科普工作队30个、建科普服务站100个。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着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

(1)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低碳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要求。

(3)围绕城镇化进程、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移的需要,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能力。

2.主要措施。

(1)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作用,承担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2)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科普班组(车间)”、“创新型企业”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在企业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切实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效能作用,大力实施“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

(3)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广泛开展企业职工与农民工的各类培训;将城镇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内容、培训教材和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加强对企业在岗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

(4)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大课题,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班;建立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5)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操作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加强青年技能人才培养。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着眼于增强社区居民健康寿命,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1)围绕建设文明和谐学习型社区,拓展科普工作,增强社会服务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居民团结友爱、互助共荣的协作精神,营造依法表达诉求、科学文明生活的良好氛围,促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2)提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主要措施。

(1)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充分利用小巷讲坛、专家咨询、科普讲座、展览等方式,结合文艺、旅游、休闲娱乐等活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活动。

(2)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到2015年,全市60%社区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科普活动室,全市4O%以上社区达到科普示范社区标准。

(3)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建立一支依托各级学会服务于社区的科普专家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科普学校师资培训和教材开发,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

(4)优化各类科普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场所和设施的作用,开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包括科普挂图、图书、音像制品等),为城镇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共享服务。

(5)加强社区居民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维权站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管理知识水平,促进其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1)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强科学素质培训,并建立终身学习机制。增强其主动学习科学文化、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推进科学发展的执政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2)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营造提高科学素质良好氛围。

(3)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基本要求。

2.主要措施。

(1)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及各类行业培训规划时,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全市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中。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现代科学知识教育。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等列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与学习;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收看电视录像、在线学习、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的培训,保证学习效果。

(3)市委、县委党校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的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养课程体系建设。

(4)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内容中,进一步丰富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在完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时,注重对科学素养的考察。适时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5)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遴选一批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学习的科研场所,并组织实地参观。

(6)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每年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列科普报告会,市每年组织不少于5场次,县(市)区每年不少于3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每年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要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7)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并加强对典型示范的宣传。

四、推进四大基础工程

为落实好上述诸项行动,着力推进以下四项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主要任务。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师队伍。

(2)加强教材建设,形成满足科学教育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推进科学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2.主要措施。

(1)组织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科学素质培训,举办各类科学教育研修班、研讨会等,推进实施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等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实施“科教合作”共建中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项目,提高中学教师的科学素质和专业能力,探索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的长效机制。

(2)围绕九年义务教育,多途径开展中小学科普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3)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改进传统教材编写模式,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

(4)将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建设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按照中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积极探索中小学科学课程专任教师培养的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和培养渠道,提高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养质量。组建强有力的科学教育专业支持队伍,深入基层,引导并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科学教育质量。

(5)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使全市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科学课程教学需要。

(6)加强全市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扭转我市中小学图书馆规模偏小和科技、科普类图书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支持和鼓励为中小学科学教育提供高质量服务网站的建设,加快数字科技馆开发力度,通过辽阳教育网及其他网络媒体,使中小学科学教师和中小学生能方便快捷地从网络、图书馆获得高质量教学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

(7)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科技教育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8)进一步增强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科技培训。

(9)加强科学教育与科学传播研究工作。鼓励高校和有研究基础的科研院所,积极面向中小学开展科学教育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鼓励高等师范类院校开设科学教育类专业,鼓励开设科普专业选修课程;建立一支能承担科学教育及其重大项目研究的专业人员队伍,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与科学传播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主要任务。大力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1)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加大数字化科普资源建设力度。

(2)集成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探索科普产品资源服务公众的有效模式。

(3)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提高科普展教资源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形成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展教资源研发体系,展教资源产业初具规模。

2.主要措施。

(1)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市场;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2)加大科普资源数字化建设力度。建立数字科普资源开发中心,集成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对各类科技、教育等资源进行开发和转化;定期发布科普资源建设指南,实现资源的科普化、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和集成化;做好整体规划和标准制订,重点建立科普图库、科普动漫作品库、科普音像库、科普书库、科普报告库、科普基地资源库、科技馆展品库和博物馆藏品库等若干数字化科普资源数据库。

(3)构建数字科普资源网络平台。调动拥有数字科普资源的各方面力量,建设数字科技馆等科普资源网络平台,构建支持视频、音频和图像等多媒体形式的交互式科普信息内容的集成平台、发布平台和管理平台;培育和扶持一批对公众有较强吸引力的优秀科普网站,建立各类兼具知识传播和科学实践功能的专题虚拟科学体验区,构建包括观察认知、探索体验和实验制作等众多主题的虚拟科学乐园,使公众通过人机交互等方式体验科学过程。

(4)构建实体科普展教资源平台。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发;加强科普展教品内容的整体设计,围绕公众关注的科学热点、难点和突发事件,制定重点创作选题规划。

(5)着力开发优秀、原创性科普展教品,加强展教衍生品的研发和推广。将研制全市普适性与专业特色展教品相结合,丰富各类科普设施的展示和活动内容。

(6)将社会教育资源转化为科普展教品。重点将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天文台站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开发转化为科普展教品;将开发科教影视节目、科普图书、挂图等展教资源与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展教活动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活动效果;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展教活动;推动各地结合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挖掘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形成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展教品开发的局面。

(7)强化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围绕不同人群心理特点和个性化需求,结合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农业教育培训机构、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开展的培训教育活动,设计开发各类互动式、体验式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

(8)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环境。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培育科普展教资源市场,推动科普资源设计制作社会化;鼓励科研机构、大学、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加强合作,参与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和展教资源开发活动;支持企业经营展教资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各类科普设施提供市场化的展览开发服务;完善展教资源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培育科普展览策划、研制、使用、推广的一体化产业。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政策环境上营造尊重和保护科普产品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为科普产品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加强科普产品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提高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提高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能力;建立精品科技传播媒体平台,不断提升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提高大众传媒科技传播水平。

2.主要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加长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播出时间,扩大科普出版物品种和发行量,增设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期数和版面,增设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

(2)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读物出版发行渠道,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重视服务“三农”科普图书出版工作;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行工作,加强农家书屋建设。

(3)打造科学传播品牌媒体与栏目。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出版机构。

(4)支持电视广播科技栏目打造全国的科普宣传品牌。提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科技专栏、专题质量,继续推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科技栏目,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5)发挥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培育扶持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开展“美德在农家”、“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科学素质。

(6)提高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能力。提高各媒体工作者与文化创作者的科学素养与科学传播能力;加强对新闻记者、编剧、导演、作家等传播者的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宣传内容的创作过程中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

(7)提高各类媒体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学传播能力。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主要任务。

(1)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强科普基地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2)拓展和完善现有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大科技馆、科普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学校等科普场所建设;抓紧市新科技馆主体工程建设和布展工作,力争在2012年5月1日开馆。

(3)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丰富科普设施活动内容,提高展教水平。

(4)加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城乡科普事业全面发展。

2.主要措施。

(1)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需求。

(2)拓展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功能。拓展和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的服务能力,缩小科普基础设施与公众接受科普教育需求之间的距离;统筹利用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挖掘潜力,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加大科普类场馆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经过5至lO年的努力,全市每个县(市)区都有1所体现地方特色、突出专业个性的多功能科技馆;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每年兴建、改建或命名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4)深入开展全市科技馆规范化建设和区域科普活动展教中心创建活动;鼓励、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工业科技类博物馆或产业科技类博物馆。

(5)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国家、省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地方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把部门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

(6)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科研设施;推动青少年宫和青少年实践基地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增加科普内容,实现科普教育的功能;鼓励高新技术园区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并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动植物园等经营性旅游场馆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7)大力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拓展科普教育功能,建设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依托遍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文化站、广播站、中小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党校(党员活动室)以及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公共设施,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等重点项目,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及有关展示设备,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建设“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图书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基层科普阵地。

(8)有条件的中小学根据科学课程需要,利用现有教育培训场所、基地,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和科技示范园,增强其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功能;拓展各类职业培训中心、再就业培训中心(基地)等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

(9)加大科普宣传车配备力度。管好用好省科协为县(市)区科协配发的科普宣传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符合当地需求的流动科普设施;探索与社会各界共建“科普宣传车”的新形式,拓展“乡村流动图书车”、“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等流动设施的科普展教功能;充实和完善已有各类流动设施的科普功能,不断创新车载设备和展品的形式与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效果。

五、组织实施

(一)各级政府负责领导本地《纲要》及本规划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把实施《纲要》及本规划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政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二)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纲要》及本规划实施工作汇报,研究促进《纲要》及本规划实施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年度述职。市领导小组每年向市政府汇报一次《纲要》及本规划实施情况。

(三)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协调工作会议,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四)做好定期监测和评估。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定期开展全市公民基本科学素质监测工作,并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定期对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评估,作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情况的参考依据。

六、保障条件

(一)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入贯彻《科普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和国家、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科普工作法制化;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管理和增加投入等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普工作,使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

(二)加大经费投入。

1.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科普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逐步提高科普经费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纲要》及本规划经费。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3.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鼓励捐赠,认真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市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完善相关督促和考核机制。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纲要》及本规划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级政府要对有关单位贯彻实施《纲要》及本规划情况进行督办和考核。

(四)建立激励机制。

1.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将科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之列。

2.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制定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进修、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难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五)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出台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调动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参与科普工作的激励政策,推动高水平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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