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赤政办字[2014]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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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现将《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17日
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圆满完成2014年度建设任务,根据《赤峰市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赤党办发〔2013〕8号)和《赤峰市关于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赤政发〔2014〕2号)要求,结合我市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
2014年,全市重点区域绿化任务24.07万亩,其中公路绿化556.9公里,面积4.58万亩;城镇周边绿化59个,面积6.36万亩;厂矿园区绿化49个,面积1.58万亩;村庄绿化246个,面积11.55万亩(详见附件1)。
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级重点工程。
2014年全市共落实市级五大重点工程建设任务70526.5亩,具体为:
1、环城高速及机场路绿化工程。
(1)环城高速绿化。
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两侧及中央分隔带绿化35.78公里,玉龙互通、赤峰西互通绿化66.07亩;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任务。
公路用地范围外绿化19.6公里,绿化面积2746亩,其中红山区绿化12.4公里,绿化面积1463亩;松山区绿化7.2公里,绿化面积1283亩。由红山区政府、松山区政府负责实施本境内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任务。
(2)机场路绿化。
机场路绿化总长6公里,绿化面积360亩。由喀喇沁旗政府、赤峰玉龙机场负责实施机场路的绿化任务。
2、高等级公路绿化工程。
高等级公路绿化工程包括省际通道绿化、赤大高速公路绿化、赤通高速公路绿化、赤承高速公路绿化、赤朝高速公路绿化、赤凌一级路绿化工程。
高等级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两侧及中央分隔带绿化长度为739.418公里;服务区绿化6个,绿化面积96.39亩;互通绿化8个,绿化面积376.49。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高等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任务(详见附件5)。
高等级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程分别如下:
(1)省际通道绿化178.2公里,绿化面积14562亩,其中阿鲁科尔沁旗段绿化79.8公里,绿化面积6184亩;巴林左旗段绿化20公里,绿化面积1335亩;巴林右旗段绿化28.5公里,绿化面积3130亩;林西县段绿化9.4公里,绿化面积913公里;克什克腾旗段绿化40.5公里,绿化面积3000亩。分别由上述旗县政府负责实施本境内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程。
(2)赤大高速绿化52.6公里,绿化面积4637.5亩,其中巴林右旗段绿化11.5公里,绿化面积862.5亩;翁牛特旗段绿化36公里,绿化面积3276亩;松山区段绿化5.1公里,绿化面积499亩。分别由上述旗县区政府负责实施本境内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程。
(3)赤通高速绿化62公里,绿化面积8600亩,其中松山区段绿化1公里,绿化面积1200亩;敖汉旗段(包括新惠连接线)绿化61公里,绿化面积7400亩。分别由松山区政府、敖汉旗政府负责实施本境内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程。
(4)赤承高速绿化80公里,绿化面积3356亩。由喀喇沁旗政府负责实施本境内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程。
(5)赤朝高速绿化20公里,绿化面积2600亩。由元宝山区政府负责实施本境内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程。
(6)赤凌一级路2014年计划完成绿化47.6公里,绿化面积2220亩。由宁城县政府负责实施本境内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绿化工程。
3、中心城区滨河景观带绿化工程。
主要包括锡伯河、半支箭河、阴河、英金河和昭苏河流经城区河段两岸。中心城区滨河景观带绿化1745亩,其中松山区绿化1645亩(半支箭河580亩、昭苏河1065亩);喀喇沁旗绿化100亩(锡伯河100亩)。由市水利局、新区管委会、红山区、松山区、喀喇沁旗政府负责实施堤顶道路以内的绿化工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区管委会、红山区、松山区、喀喇沁旗政府负责实施堤顶道路以外的绿化工程。
4、城镇周边绿化工程。
共包括10个旗县区所在地城关镇绿化26700亩,其中阿鲁科尔沁500亩、巴林左旗1100亩、巴林右旗2000亩、林西县3000亩、克什克腾旗5000亩、翁牛特旗4170亩、喀喇沁旗3730亩、宁城县1100亩、敖汉旗1600亩、元宝山区4500亩。分别由上述旗县区政府负责实施本地区城关镇周边绿化工程(详见附件2)。
(二)旗县区级重点工程。
旗县区级重点工程158个,绿化面积132598亩,2014年度建设任务由各旗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市重点区域绿化办公室备案(详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2014年全市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3月底前)。主要做好宣传发动、任务分解及责任细化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市重点区域绿化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程作业设计,全面做好地块、资金、苗木和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程实施阶段(2014年4月初至6月底)。各责任单位按照确定的具体任务,集中实施各项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按建设标准全面完成重点区域绿化任务,突出抓好市级重点工程建设。
(三)完善和验收阶段(2014年7月初至9月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加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护等经营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成果。市重点区域绿化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绿化工作进行统一检查验收。
(四)2015年建设任务落实阶段(2014年10月初至12月底)。在继续巩固完善已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基础上,各建设单位落实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任务,完成重点工程规划设计编制工作,提前做好地块落实、工程整地、苗木落实等各项工作,全面实施秋季整地、冬季栽植工作。
四、主要措施
全市重点区域绿化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全面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职责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绿化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投资方式。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造林绿化相关建设项目投资,整合专项资金,集中用于重点区域绿化工程。2014年,市政府将安排1亿元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各旗县区政府也要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加大重点区域绿化投入力度。要创新融资方式,通过财政贴息、风险担保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工程建设,以资源换绿化、以土地换绿地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投入重点区域绿化。
(三)严把工程质量,做好服务工作。各项重点工程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护”,严把苗木、栽植、管护三个环节质量关,确保造林整地、苗木调运、品种搭配、挖坑栽植、浇水管护等环节全面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提高苗木成活率,提升造林质量。林业、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选派技术员,加强对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现场服务和巡回指导,确保造林绿化质量和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按照《全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区、各单位重点区域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完成质量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附件:1.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工作任务安排表
2.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市级重点工程任务安排表
3.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旗县区级重点工程任务安排表
4.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绿化各相关部门绿化任务安排表
5.赤峰市2014年重点区域(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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