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通政办字〔2015〕2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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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研究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等有关事宜》(〔2015〕43号)的要求,为及时完成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中期评估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及分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的项目范围
新世纪大桥、辽河河道整治、科技馆、图书馆、“四校合一”、老年活动中心、十二个博物馆、努古斯台旅游中心项目等8个项目。
二、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背景
写明项目建设的由来、大背景是什么,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还是政府相关会议确定建设项目,与市政府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是否列入政府年度行动计划,并附相关支持性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2.项目建设年限、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并详细介绍项目内部单体工程及其功能;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并详细列出分项工程的资金概算;
4.项目预期效益。
(三)项目进展情况
1.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立项、国土、规划、环保、消防、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理、质量监督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2.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目前为止完成的工程量、单体工程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如何;
3.工程变更情况:变更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内容和投资及是否履行批复手续等;
4.项目完成投资及资金拨付情况:到目前为止工程完成投资情况、资金拨付情况、执行合同是否严格,是否有多拨或超概预算现象、是否进行了财政评审、是否履行了领导签字程序以及需要了解的其他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安全、消防),在确保项目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对主体工程结构框架不改变,对投资量大的内部单体工程建设进行必要性论证,提出调整使用功能、优化设计方案的建议。
2.提出严格控制项目外装和内装标准,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和建议。
综合上述建议,要求提出2~3套优化方案,每个方案要有优缺点分析、概算增减情况分析等。同时,要再次征求工程使用单位的意见或建议,并纳入优化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工作分工和要求
(一)由市发改、财政、住建、审计、水务、交通等部门和设计单位人员组成评估组,每个单位要确定一名副局长带队,同时每个单位要配备一名精通业务的人员参加评估。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中期评估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基建办、城投集团等项目建设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办公场所并抽调专门人员配合评估组工作,共同完成此次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共分两组,第一组由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住建、发改、水务、交通等部门和设计单位配合,负责完成新世纪大桥、河道整治、图书馆、科技馆、“四校合一”、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第二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审计、财政、住建等部门配合,负责完成十二个博物馆、努古斯台旅游服务中心等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评估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牵头部门负责召集参与部门开展工作并完成评估报告的起草工作,并于2016年3月底前上报市政府。
(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估工作。经本次评估得出的结论性意见务必经得起时间检验,每个评估报告都要有可查阅的支持性文件档案。
附件:中期评估工作组及组成人员名单
http://www.tongliao.gov.cn/zwgk/zfxxgkzl/zwxxgkml/e29e232a_74f7_468a_811c_1dc96dc14f55.html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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