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市国土绿化奖励的决定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市国土绿化奖励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1年,我市紧紧围绕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全市上下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

为表彰一年来在国土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企业,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勃湾区人民政府、乌达区人民政府、海南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国土绿化先进单位”;授予内蒙古汉森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沙湾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天宇化工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乌海市西部煤化工有限公司“国土绿化先进企业”。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全市各部门和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国土绿化建设的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乌海市2011年度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和企业获奖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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