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湟水流域海东段生态环境保护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湟水流域海东段生态环境保护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湟水流域海东段生态环境保护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4〕122号
乐都、平安、民和、互助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处于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的过度地带,祁连山脉在此延绵横亘,湟水及众多支流在此汇集到黄河,气候宜人、植被葱郁,是我省东部干旱山区的主体,森林和农田生态系统的集中分布地区,是我省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重要,生态优势突出。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东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海东自身的发展,还关系着全省的可持续发展。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青政[2014]139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就开展全市湟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自查督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
9月2日至9月30日
二、方法步骤
从即日起,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集中20天时间开展自查自纠,与此同时,市政府组成3个检查督导组,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9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孙德副市长带队
牵头单位:市环保城管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建设局、公安局
检查地区:乐都区、平安县
第二组:王发昌副市长带队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水务局
检查地区:民和县
第三组:韩永东副市长带队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成员单位:市农牧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
检查地区:互助县
四、重点内容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
(二)《海东市创建全国文明生态先行区2014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四)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五)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六)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落实情况;
(七)重点区域大气、水资源和土壤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八)对非法生产、无序开采、滥采盗挖、乱排乱放等破坏生态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十)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开展自查。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要力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难点,严格查找本县(区)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见附件1)自查情况县(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于9月10日前报市政府。各县(区)、各部门自查材料由市环保和城管局负责汇总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于9月15日前报省政府。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检查重点分别列出存在问题较多和做得好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于9月10日前报市政府(见附表2)。
(二)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按照“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对排查出来的要列出整改清单,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时限,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整改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市政府。同时,要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抓紧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生态环保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到位。
(三)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督查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突出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的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对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逐一严格督查。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牵头单位写出书面材料于9月10前向市政府专题报告督查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1、市政府各部门自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2、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自查督查重点工作
存在问题和工作亮点表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附件:1市政府各部门自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检查重点工作
自查单位
1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
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城管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
2
《海东市创建全国文明生态先行区2014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城管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
3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城管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
4
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城管局
5
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市环保城管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
6
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落实情况
市工信委、环保城管局
7
重点区域大气、水资源和土壤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市环保城管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
8
对非法生产、无序开采、滥采盗挖、乱排乱放等破坏生态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城管局
9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市环保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局、文广旅游局、农牧局
10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情况
市林业局
附件:2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自查督查重点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亮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检查工作重点
存在问题较多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得好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
1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
2
《海东市创建全国文明生态先行区2014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3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4
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5
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6
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落实情况
7
重点区域大气、水资源和土壤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8
对非法生产、无序开采、滥采盗挖、乱排乱放等破坏生态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9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10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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