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政办〔2015〕36号
颁布日期:2015-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4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认真按照省州政府签订的《2014年林业有害生物目标责任书》和《青海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省、州林业部门对2014年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过去的一年,全州认真落实《青海省201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工作方针和“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分区治理,注重成效”的防控思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提升防治成效,全州林地鼠兔害、城镇防护林病虫害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和松材线虫病预防取得显著成效,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6.93万亩,成灾率为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8%,测报准确率达到90.45%,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面完成了2014年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四率”目标任务,全州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取得了全省州市考核第四名的好成绩。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14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共和县政府、第二名的贵南县政府、第三名的同德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2015年是推动“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大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全面落实责任制,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突出无公害防治,坚决遏制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势头,为高原现代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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