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仁县隆务东山生态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09〕76号
颁布日期:2009-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仁县隆务东山生态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9〕76号

同仁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同仁县隆务东山生态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同仁县隆务东山生态绿化实施方案

一、东山生态治理现状及成效

隆务东山地处隆务镇东面,东与加吾乡协知村相邻,南部、西部与隆务镇苏乎日村、加毛村相邻,北部与隆务镇铁吾村相邻。平均海拔2700米左右。地势总体上南高北低,地形复杂,沟壑垂直分布,地类为宜林荒山荒地和部分退耕地,土壤瘠薄,有机质含量低,天然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历届政府十分重视东山生态治理工作。1999年开始,东山作为州、县机关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治理,治理面积1000亩。但由于东山治理区权属不明,管理措施不力,加之四周群众对东山生态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治理效果很不明显。

2002年,东山生态治理项目被列入州、县党委、政府重要议程,同仁县成立了东山生态治理工程指挥部,积极争取项目投资,于2002年3月全面启动。按照“三年见绿,八年成林”的目标,东山生态治理工程一期总投资288万元,后期又通过水利、公路、林业等部门陆续多方筹集资金,总投资达到406.6万元。截至目前,共营造和补种各类苗木72.48万株,修建管护房2处,落实管护人员5名,拉设网围栏8600米;完成主引水管线1.16万米,支引水管线2.78万米,廊道3座,减压井5座,阀门井49座,100吨水塔5个,50吨水塔1个,涝池2座,供水点119处,6座50吨水塔正在修建当中;硬化简易公路7公里,完成治理面积2936亩,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638.81亩,为今后东山生态治理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几年的努力,东山绿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有了初步改善。

二、指导思想、编制目的及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绿色东山”为目标,紧紧围绕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按照生态、景观、经济三大效应兼顾的建设理念,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面提升东山绿化的质量和效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绿色东山。

(二)编制目的

通过近几年的治理,东山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有了初步改善。但由于自然、经济条件的限制,绿化速度较慢,效果不明显,原有的自然面貌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与建设以高原生态园林为特色,人文景观建筑为点缀,集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型生态公园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同时,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镇生态环境的要求也愈来愈高,生态环境和现有植被景观已不能满足现代化城镇发展的要求。为加快东山绿化及生态公园建设步伐,早日实现规划目标,特编制此方案。

(三)基本原则

1、全社会动员,广泛参与。实行各系统划片承包,对承包区进行抚育管护,采取新机制、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全社会参与机制。

2、普遍绿化和园林化建设相结合。通过乔、花相结合,造林与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相结合,使东山生态区达到全面绿化、重点美化的目标,走上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建设之路。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根据立地条件,按照合理布局、适地适树的原则,提倡发展乡土种树,提升绿化品位。

(四)目标任务

在同仁县东山绿化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造林绿化、补植补种等措施,力争用8年时间,到2017年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的目标。

(五)划片承包绿化的具体内容

1、将东山划分为两大片,州、县各负责绿化一片。由县东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绿化地块分解到州、县各绿化单位,并与各单位签定绿化责任书,各单位成立本单位东山绿化领导小组,制定年度绿化方案并报县东山绿化指挥部审批。

2、划片绿化期暂时确定为8年。

3、划片绿化单位为隆务地区州、县各部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东山绿化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东山绿化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更太同仁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旦增同仁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崔生林同仁县委办公室主任

祁世乾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周海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田万青县林业环保局局长

三旦加县卫生局局长

南先加县水务局局长

拉本卡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袁奕县财政局局长

娘毛才让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潘春林县农牧局局长

梁海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南加县建设交通局局长

东山绿化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同仁县林业环保局,田万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职责:

做好整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单位)工作,给各承包单位下达年度绿化任务。每半年,组织技术人员对承包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绿化及抚育完成好的系统(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系统(单位)通报批评。

(二)下设办公室职责:

负责将东山生态区划片承包到州、县各部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制订的绿化方案进行审核,确定可行后,报东山绿化指挥部,指挥部下达文件后方可实施。对各部门(单位)选用的种苗品种、规格、质量以及整地标准、栽植技术、浇水抚育等造林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

(三)东山林场职责:

1、积极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东山生态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护林防火意识。巩固和保护好东山现有的绿化成果和生态资源,要深入东山周边农牧户家中、学校、洗车点、修车点、木材经销部、砖瓦厂等地以及重要交通地段进行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讲解《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重要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主动护林防火的责任感。

2、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和灭治方法,将病虫鼠害发生率和危害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3、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东山生态区内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预案,一旦有火情发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确保东山绿化成果。

4、为巩固造林成果和工程区设施的安全,在实行围栏封护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同仁县东山生态治理区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加强对周边群众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大对东山生态治理区的网围栏、水利、公路等设施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有违犯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5、协调交通和水利部门要维修好道路和水利灌溉设施,保证东山生态区道路畅通和造林用水。

6、全面完成主管局交办的一切事项。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1、对各自绿化地块制定出详细可行的绿化方案,由县东山绿化指挥部进行审核,批复确定可行,则按指挥部下达的绿化方案组织人员实施。

2、按照合理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提高造林标准,提升绿化品位。

3、自行筹措解决划片绿化费用(包括苗木、整地、栽植、浇水、后期抚育等费用),每年按县指挥部下达的计划任务,对枯死的苗木进行补植补种,确保当年苗木的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要达到80%以上,东山承包区绿化建设的成效要与承包单位年度经济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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