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德政办字〔2013〕68号
颁布日期:2013-06-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德城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噪声污染的控制与管理,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现将《德州市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德州市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调整方案

编号

名称

类别

面积

(km²)

区域范围

Ⅰ-1

运河西生活区

1

8.9

山东省界、天衢西路以南,南运河以西,东八里村以北,运河大道、华鲁恒升东厂界以东地区。

Ⅰ-2

城区生活区

1

50.3

德州绕城公路以南,岔河大堤以西,运河大道以北,南运河大堤、京沪铁路以东(除去Ⅱ-1、Ⅱ-2、Ⅱ-3、Ⅱ-4、Ⅲ-1、Ⅲ-3)地区。

Ⅰ-3

经济开发区生活区

1

35.4

德州绕城公路以南,减河大堤以西,新堤村、沙王村以北,岔河大堤以东(除去Ⅱ-5、Ⅱ-6、Ⅱ-7、Ⅱ-8、Ⅱ-9、Ⅲ-4、Ⅲ-5)地区。

Ⅰ-4

高铁新区生活区

1

23.0

京沪高铁以西,104国道以北,减河大堤以东(除去Ⅱ-10、Ⅲ-6)地区。

Ⅰ-5

双一路科研区

1

6.8

新河东路以南,双一路以北,岔河以东,幸福大道以西地区

Ⅱ-1

乾城生活工业混合区

2

12.5

德州绕城公路以南,德贤大街、东北城以西(包括东北城),萱蕙路、果园路、盛园路以北,104国道、湖滨北大道以东(除去Ⅲ-1)地区。

Ⅱ-2

铁路商贸区

2

6.5

天衢中路以南,解放中大道、向阳大街以西,东风中路、水厂路以北,南运河大堤、航运路以东地区。

Ⅱ-3

新河路商贸区

2

1.1

新建路以南,湖滨南大道以西,新湖南路以东地区。

Ⅱ-4

七中村拟建商贸区

2

2.4

西仓路以南,铁西南路,富源大街、裕丰街以西,南源港湾路以北,运河大道以东地区

Ⅱ-5

付庄社区

2

1.7

苹果园路以南,乐普大道、京台高速以西,大学东路以北,晶华大道、乐普大道以东地区。

Ⅱ-6

董子文化街商贸区

2

4.3

天衢东路以南,晶华大道以西,东方红路以北,康博大道以东地区。

Ⅱ-7

经济开发区商贸区

2

5.5

东风路以南,京沪高速、康博大道以西(包括沙王村),新河东路以北,长河大道、幸福大道以东地区。

Ⅱ-8

105国道混合区

2

0.8

新堤村以南(包括新堤村),铁路以西,105国道以东地区。

Ⅱ-9

高铁新区拟建商贸区

2

7.2

高铁路以西沿街商业街地区及东方红路居住区、教育科研区。

Ⅲ-1

天衢工业园

3

17.0

后小屯村以南,岔河大堤、东北城(不包括东北城)以西,德州绕城公路、惠丰路、萱蕙路以北,104国道、湖滨北大道、德兴北大道以东地区。

Ⅲ-2

河西工业园

3

11.3

德衡铁路以南,运河大道、陈庄村以西(不包括陈庄村),东风西路、天衢西路以北,省界以东地区。

Ⅲ-3

新河路工业园

3

1.2

铁路以西,创业路以北,铁西南路、裕丰街以东地区。

Ⅲ-4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3

26.2

后董村以南(不包括后董村),减河大堤以西,三八东路、天衢东路、东方红东路以北,岔河大堤、康博大道以东(除去Ⅱ-5)地区。

Ⅲ-5

高铁新区工业区

3

32.6

大学路以南,省道314北侧3.45公里、南侧2.73公里地区。

Ⅳ-1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4a

北绕城公路、大学路、天衢路、东方红路、东风路、新河路、南外环路、解放路、运河大道、湖滨路、德兴路、广川大道、长河大道、康博大道、晶华大道、京台高速。以上道路若临街建筑物高于三层楼房(包括三层楼房),则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为四类区。若以上道路中,临街建筑物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则道路红线外一定区域为四类区:1.道路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m±5m。2.道路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3.道路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5m。

Ⅳ-2

铁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4b

德衡铁路、京沪高铁、京沪铁路,铁路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的区域为四类区。距离的确定不计相邻建筑物的高度,其方法同上。

附件:德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调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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