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字〔2012〕61号
颁布日期:2012-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堵塞交易环节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是应用房地产批量估价技术生成交易区位内存量房交易的申报价格评估值,以此评估纳税人所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是否偏低。凡申报价格低于申报价格评估值下限并不能按要求陈述、举证正当理由的,参照申报价格评估值核定计税价格。当前,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纳税人低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的现象较为普遍,形成了明显的税收漏洞,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也削弱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效果。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对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增加税收收入,完善地方税收保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税收协助职责,共同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二、稳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推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广泛宣传开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意义;招标确定评估机构,对评估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

(二)建设阶段(6月20日前)。组织评估机构、测绘机构开展市场调查,划分评估分区,设定标准房,建立估价技术标准及模型。采集信息并建立房地产数据信息库,合理设置评估工作的指标数据,完善税源数据。

(三)校验阶段(6月21日-30日)。对存量房评估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修改完善房地产数据信息库指标数据。建立公平合理的争议处理机制。

(四)应用阶段(7月1日以后)。全面推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三、加强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东营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地税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11〕49号)要求,认真履行税收协助职责,保障存量房交易涉税信息交流工作的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参与存量房评估工作实施,协同地税部门做好必要的经费保障工作。地税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工作计划,向相关部门提出需求方案,获取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涉税信息;负责建立、维护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组织系统的运行、监管、维护。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房地产项目立项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交通道路名称及变更等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基准地价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为地税部门开设涉税查询专线接口,按照授权提供存量房相关涉税信息;参与存量房涉税评估工作实施,协助地税部门做好评估机构选定、估价技术路线确定、评估成果鉴定应用等工作;负责提供建筑物设计图纸及房屋坐落、容积率、规划用途等信息。统计、调查部门负责提供房地产交易价格指数信息。各有关部门均要指定分管责任人和信息联络员,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涉税信息共享工作落实力度。

附件:东营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