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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济宁市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济宁市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
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目标、
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我市
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1年度城区新建住房价
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80%。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
的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满足居民合理住房要求,确保完成上述目标。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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