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9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9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潍政办发〔200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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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9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人民团体,驻潍各部队:
《潍坊市2009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九年一月十九日
潍坊市2009年国土绿化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构建生态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09年国土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百处林场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沿海绿荒滩、山区灭荒山、平原抓挖潜”战略,不断创新林业经营管理机制,统筹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努力实现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是,完成成片造林35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05万亩,四旁植树2500万株。
三、建设重点
(一)林场建设。继续把百处林场建设作为全市国土绿化的重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管理,科学经营,严格保护,良性发展。再建成林场40处左右,新增成片造林23万亩。
(二)沿海绿化。扎实推进北部沿海地区以生态组团建设为主的造林绿化工作,继续抓好“两廊、八河、十路、十二生态片区”绿化,以主要道路、河渠绿化为骨架,以工业园区与其它区域生态隔离带建设为节点,以农田林网和村镇绿化为补充,整体推进造林绿化进程,尽快改变缺绿少树生态较为脆弱的面貌。寿光市、昌邑市、寒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要突出建设好海岸基干防护林带和柽柳林示范区,新建海岸基干林带0.91万亩,修复海岸基干林带1.79万亩,建设柽柳林示范区3.67万亩。涉及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的10个市区、开发区完成成片造林8.1万亩的年度建设任务。
(三)荒山绿化。山区各地(青州市、诸城市、安丘市、临朐县、昌乐县等)要把荒山作为国土绿化的主战场,根据荒山调查规划,由近及远,由易到难,封造管相结合,整体推进,切实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全年绿化荒山15.8万亩,进一步改善山区生态条件。
(四)村镇绿化。继续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加快实施村镇绿化。结合实际规划建设环镇林、围村林,建设绿色通道,搞好街道、出村路、生产路绿化,加快农田林网建设和庭院绿化。建设绿色通道870公里,新建农田林网30万亩,四旁植树2500万株,全年有15处乡镇、180个村庄达到省、市级“绿化示范村镇”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包靠绿化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要组织好春季动员会、雨季现场会、冬季观摩会三个会议,开展好造林实绩核查和林场建设考核验收,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林业投入增长机制。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扶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林业建设。
(三)深化林业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加快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合理流转,调动各类森林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转变营造林方式,科学运用市场化办法,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建设。
(四)提高造林质量。各地要增强质量意识,合理规划设计,科学造林、营林。坚持适地适树,重视应用乡土优良树种和优质壮苗,注重营造混交林。坚持栽管并重,搞好林木抚育管护,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管护队伍、管护制度建设,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加强资源管护。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林木林地资源管理,严格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机制,有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附件:潍坊市2009年国土绿化任务分配表
http://www.weifang.gov.cn/WFZW/ZFWJ/WZBF/200902/P02009020552772676613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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