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淄政办发〔2010〕94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30 | 失效日期:2016-01-01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0〕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
(二○一○年七月)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农村水泥消费量占全市水泥消费总量的40%以上,散装水泥使用率只有32.5%左右,远低于城区。随着建材下乡工作的逐步展开,农村市场水泥需求不断增加,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潜力巨大。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水泥生产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强化措施,加大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力度
(一)制定农村推广散装水泥规划。根据我市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扩大农村散装水泥供应能力,争取2010年全市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43%。到2012年,全市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各区县、高新区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农村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健全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建设。各区县、高新区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要参照城区推广散装水泥的工作经验,结合实际,以水泥生产企业为主体,依托经销商和运输户,坚持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农民参与、直供直销、连锁经营,实现网点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合理布设。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利用已有的销售网络,向农村投放散装水泥配送、储存设备,改建或新建散装水泥直销点、专营店及配送站;鼓励各类水泥制品企业(含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和小型混凝土搅拌站向周边农村用户销售散装水泥、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实行规范化管理;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体系,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利用供销社、农资销售点、便民超市等流通渠道,建设农村散装水泥直销点。根据实际需求,每个乡镇每年可新建2-3个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全市网点总量年内争取达到150个,2012年达到300个,基本完成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布点工作。
(三)推广典型经验,实现科学发展。各区县、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学习推广章丘市以农村集中预制构件使用散装水泥为特点的“山东省农村使用散装水泥示范园区”、菏泽市“小散罐”物流配送模式、桓台县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小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典型经验,引导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高起点发展。
(四)切实抓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质量检测能力,加大对农村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质量保证。
(五)进一步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积极组织、支持淄博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研发适合农村运输预拌混凝土的小型混凝土搅拌车;扶持山东凝易固砂浆科技有限公司砂浆科研技术中心建设,加快预拌砂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支持相关企业研发适合我市农村特点的“小散罐”,逐步实现农村散装水泥设施设备标准化、系列化,不断提高农村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规范化、规模化程度。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自2010年起,市里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扶持农村散装水泥直销点、专营店、小型混凝土搅拌站规范建设以及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各区县、高新区也要给予一定的配套财政补贴。
(一)扶持水泥生产企业在农村建立散装水泥直销点或专营店,向农民或建设单位直接供应散装水泥。支持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购置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合理扩大经营规模。
(二)支持农村小型混凝土搅拌站规范化建设,对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并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的搅拌站,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三)支持有条件的水泥企业加快开发农村小型混凝土搅拌站市场,并发挥资金及技术优势,无偿为小型混凝土搅拌站提供各种标号水泥和混凝土的检测以及混凝土配方修订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四)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拓农村市场。要采取直供销售等措施,降低供应价格,供应农村的散装水泥价格应低于同品种袋装水泥,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将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工程建设单位,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具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散装水泥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使用散装水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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