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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锦纶路改建项目(顺城街-文苑街)房屋征收的通告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锦纶路改建项目(顺城街-文苑街)房屋征收的通告
市政发〔2014〕46号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锦纶路改建项目(顺城街-文苑街)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依法实施征收。
一、征收项目名称
锦纶路改建项目(顺城街-文苑街)
二、房屋征收范围
道路两侧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三、房屋征收部门
晋中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收办)
四、房屋征收时间
被征收房屋签约时间:2014年8月29日——2014年9月18日。
五、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锦纶路拓宽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办公地点
市征收办(迎宾街194号919室,联系电话:0354-3201970)
七、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4-3201969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jzfwzs.com
希望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积极配合、主动签约,共同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户)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榆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若被征收人(户)在法定时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将申请榆次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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