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选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选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选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75号
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选定实施方案》已经2012年8月7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1日
晋中市城区2012年出租汽车更新计价器选定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更新出租汽车计价器的选型定型工作,保证我市城区更新出租车辆按时投放运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计价器选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定方法
由换车对象代表及相关人员优选选定一个计价器生产厂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经销的一种计价器作为出租汽车更新后的计价器。
二、计价器经销商要求
1.在全国范围内的,已取得型式批准证书和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生产、销售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的企业;
2.具有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经销企业;
3.经销企业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有良好的信誉度;
4.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一次供应能力达2000台。
三、计价器要求
1.具有显示单价、行驶里程、等候时间和总租金等内容的功能;
2.有一定的存储量,可查取营运状态的数据、每一天的营运数据和总的营运数据;
3.有断电保护功能,电源被切断或电压低于规定值时能进入自动保护状态;
4.有自检功能,开机时整机自动检测;
5.有昼夜状态自动调价功能;
6.有一定的周期检验功能;
7.有标准语音服务功能,上下车自动播放礼貌用语,或礼貌用语加语音报价、行驶里程、应付租金等;
8.有打印票据功能;
9.有IC卡管理功能;
10.有IC卡税控管理功能,支持税控初始化、税控信息采集、司机档案管理、税控参数调控、税务稽查等;
11.有防作弊功能,可智能识别异常输入信号,并显示报警,可识别外部对机芯的破坏活动并软锁机;
12.有车载读写器电子收费系统。
四、选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1.选定阶段
由换车对象代表及相关人员对符合招标条件的计价器经销商进行优选定型,并由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及车辆更新和新增运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选定结果进行公示。
2.定制阶段
选定的计价器经销商按规定数量进行定制,并按时间要求和指定地点供货。
3.安装调试阶段
选定的计价器经销商对已购置的出租汽车进行安装调试,使用前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
五、要求
1.选定的计价器经销商应按规定准确提供真实的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经销商,不得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2.计价器经销商、参与选定的换车对象代表及相关人员弄虚作假或工作人员玩职守,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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