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09〕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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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吕梁市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精神,抓好我市今秋明春的造林绿化工作,圆满完成年度造林绿化目标任务,促进我市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委、市政府10月29日全市当前农村三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绿色吕梁为目标,以完成新造林、管好现有林、巩固退耕林、保护天然林为重点,围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大搞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环境创新,使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重点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年初林业生产任务安排和前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今秋明春我市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国家拉动内需项目。国家安排我市第一批拉动内需项目有三北防护林工程30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35万亩,建设林场卫生院14个,共计投资3434万元;国家安排我市第四批拉动内需项目有三北防护林工程194万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74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4万亩,共计投资3803万元。
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2008年国家安排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干果经济林691万亩,薪炭林225万亩,补植补造2715万亩,生态移民214人,退耕农户培训3834人;2009年国家安排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干果经济林76万亩,薪炭林142万亩,补植补造2715万亩,生态移民214人,退耕农户培训5255人。
3、通道绿化完善提档工程。近三年全市范围内的大运、太军两条高速路,209、307两条国道,苛大线等11条省道和沿黄等一批重点旅游路得到初步绿化,今秋明春的工作重点是要搞好排查补栽。对不达标的地段用胸径4cm以上的杨柳大苗补栽,做到一次到位,不能出现绿化空档地段。特别是夏家营至离石高速公路文水县、汾阳市境内要细致排查、科学规划、认真设计,按照连续性、成规模、高规格、整齐化的原则搞好补栽,确保效果。同时要在通道绿化的抚育管护上下功夫,搞好锄草、松土、浇水、禁牧、禁火等工作,确保通道林带树木长得好、保得住、有成效。
4、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工程。今年省下达我市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工程13万亩。
5、村庄绿化工程。2009年全市村庄绿化任务213个。村庄绿化要按照进村路、环村林带、村庄主干道、公共活动场地、街巷和庭院等六项内容因地制宜确定布局和模式。要本着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管理、易于保存、绿化第一、兼顾美化的原则,选择主栽树种,搞好规划设计。
6、汾河干流植被恢复工程。今年省下达我市任务4700亩,其中护岸林营造2500亩(全部为文水县)、农田林网建设2200亩(文水2000亩、孝义200亩)。
7、三川河流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林业建设项目。省下达21万亩造林任务,全部由离石区完成。
8、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平川县(市)要选择边山或城镇周边的弃耕地、湿地建设森林公园,要在城市周边营造宽林带,建设小片林、小公园,发展经济林和种苗业,连四旁为环线,集零星为整体,提高城市周边绿化水平。山区县(区)要在城市周边建设3000亩以上的森林公园。依托国家、省级工程,按照一次见效,三年成景的要求,高规格设计,高标准建设,实现绿化效果。
9、经济林“三大覆盖”工程。全市发展核桃、红枣、仁用杏为主的建设任务50万亩。
10、重点景区绿化工程。在全市的出省口、出市口和碛口、武当山等重点旅游景区,依托重点工程,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核心区一步到位的要求,采取大苗栽植、大密度覆盖的方法进行绿化,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全市重要景区全面绿化。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把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住今秋明春造林绿化重要时期,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林业、财政、发改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务求实效。
2、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对各项重点工程要统一规划,各有侧重,整体推进。要突出城镇周边、通道两侧、重点景区等重要区位,突出经济林发展。在工程安排中,要按照面上体现规模,点上凸现亮点的思路搞好工程布局,达到点上示范带动,面上完成任务的目的。
3、抓好督查,严明奖惩。为了推进工程进度,确保造林质量,在工程建设期间,各县(市、区)要搞好督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督查,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明奖惩,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努力使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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