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组织上报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组织上报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组织上报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中煤平朔煤业公司,神头发电公司,神头二电厂,省电建二公司: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尽快确认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为了把我市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县区政府及各有关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是为职工和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要迅速责成城建部门报送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填报《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表》(附后)。
二、给市政府上报一份住房总需求书面报告。主要写清本县区、本部门的总人口、总户数、住房总需求量。特别要写清城镇人均住房情况、城镇总人数、户数、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总需求量,已经解决了多少住房,2011年、2012年各需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工矿棚户区改造房、公共租赁住房多少套、多少面积、需投资多少、需要土地供应量多少亩。
三、建设保障性住房,中央、省级财政从2011年开始给予财政支持。
廉租住房建设:中央财政每平方米补助400元、省级财政拟按1:1配套;
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央财政每户补助10000元、省级财政拟按1:1配套;
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央财政每户补助13000元、省级财政拟按1:1配套;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央财政每户补助10000元、省级财政拟按1:1配套。
各县区、各单位将《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表》与书面汇报材料一并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房管局,由市房管局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
联系人:韩勇殷志云
联系电话:2059380(传真)15834255503
139949012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