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陕环发〔2011〕16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0]11号),省厅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7月5日,中央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并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后,12月8日,省委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结合我省实际,就环境保护系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以建设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抓手,争取国务院批复建设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原则,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推进矿山生态恢复和重金属污染区域的生态修复试点。

(二)渭河水污染防治

贯彻“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渭河治理的经验,按照国务院《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和国家《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建设生态渭河为目标,实施“源头抓起、支流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的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水质监控体系建设,完善《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抓好市界断面水质考核,控制渭河排污总量,确保渭河水质进一步改善。

(三)汉、丹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争取国家加大陕南汉、丹江流域的生态补偿力度。协调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中涉及陕西省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环境监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二是加强汉、丹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汉、丹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黄姜皂素等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确保汉、丹江国家考核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深入推进油气开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煤炭开采与能源转化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程。运用环境倒逼机制和市场机制,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通过排污权交易试点,促进企业关小上大、循环利用和多联产技术,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循环发展、持续发展。

(五)饮用水源保护

把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环境隐患排查力度,做好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测。启动全省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调查及评估工作,建立省、市、县、镇、乡、村五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数据库。认真编制《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2006-2020)》,切实保护好我省15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确保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继续抓好污染减排和重点污染物控制工作

(一)水污染总量控制

一是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量。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逼造纸、果汁、酿造、化工、皂素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二是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修改渭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皂素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快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由2010年的70%提高到2015年90%以上。采取适宜工艺推进陕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逐步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到重点建制镇,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对重点区域、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四是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其中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低氮燃烧技术并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冶金行业新建烧结机全部脱硫,机动车实行国四排放标准、供应配套油品。二是巩固电力行业减排成果,推进二氧化硫全面减排。电力行业要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其他行业加快脱硫设施建设;燃煤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三是推进电力行业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电力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建机组必须同步安装高效烟气脱硝设施,“十一五”期间新建机组,在2012年之前完成脱硝设施改造,其余现役机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或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标;四是提高机动车新车准入门槛,加大机动车旧车淘汰力度,重点地区使用清洁燃料;冶金、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其他工业行业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五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把“创模”和“城考”做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抓手,以西安举办的2011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契机,在关中五市一区开展联防联治试点,逐步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各项任务。推动各级政府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三)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是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已经开展的二氧化硫排污权首次竞买活动中汲取经验,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建立环境价格体系,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排污权各项交易制度及内部管理程序,加快建设我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规范运行管理程序,确保我省排污权交易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重金属污染防治

要积极配合国家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完成我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我省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适时召开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启动列入规划的项目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的支持。

三、严把环评项目审批关,控制落后产能向西部转移

(一)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民生项目、保增长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

一是配合环保部积极推进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工作,最大限度地将鄂尔多斯盆地(陕西部分)能源发展规划思路和煤炭、煤化工、电力以及煤气油盐综合加工重点项目列入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为重大项目环保准入奠定基础。二是配合省级有关部门编制《秦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和完善钒等主要矿产资源的环境准入规定,指导陕南三市循环经济核心聚集区发展,指导聚集度高的产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三是开展关—天经济区环境容量研究,指导关—天经济区的产业发展符合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和渭河治理要求。四是鉴于国家要在西部建设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地,鼓励建设坑口电站等项目的政策,进一步激发我省陕北能源开发区涉及煤炭、电力、化工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涉及国计民生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在污染排放总量上予以特殊研究处理。

(二)严把环境保护关,防止落后产能西部转移

强化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目录的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当地环境承载能力,防止重污染企业及技术、工艺、设备向西部转移。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和布局应与所在区域、流域的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避免对当地敏感环境目标造成影响,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或生态系统功能急剧退化。

四、积极支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新的增长极

(一)加快实施振兴环保产业工程

围绕做大做强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目标,打造以污水处理设备、节能产品、煤化废气处理回收利用为主的装备制造;矿山废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技术集成;环保产品、环保服务三大产业链条,培育各具特色的环保产业聚集园区,如装备制造、静脉产业、环保产品、科技开发、工程承包与服务等,推动环保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市场竞争力强、结构布局合理、功能较为完备的环保产业格局,为环境保护治理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技术和产业支撑。

(二)把循环经济作为推进区域产业调整的基本路径

按照“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的工业经济总体发展战略,对全省初步规划的200个工业园区进行分类指导。其中,陕北要重点打造四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即煤电载能工业产业链、煤制油产业链、煤盐化工产业链和油气化工产业链,使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功能建设示范区。关中重点以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为载体,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陕南要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基地和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要抓好5个国家级和一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打造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改造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提升一批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环保示范城市。

(三)加快循环经济技术攻关

发挥我省科技大省的优势,以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和陕西循环经济发展研究会为纽带,组织大专院校、科技单位、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科技人员,对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包括减量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优化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开展联合攻关,努力突破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瓶颈。

五、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贯彻落实农村环保,切实把农村环保工作推向新阶段一是以实施生态创建为抓手,继续开展“十百千”创建活动,坚持点线面结合,做到“抓点、带线、促面”。二是围绕新农村建设,指导协调解决污水、垃圾、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污染问题。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综合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治污设施,扩大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范围,培育典型,推广沼气技术,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有条件的可以推广千阳县农村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对那些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差的村庄、推广分散型、低成本、易管理的处置模式。三是加强对村镇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生态保护与排污监管,防止“污染转移”。

(二)政策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利用我省与环境保护部签署的《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平台,完成《陕西省“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争取中央将我省列为农村环境保护集中连片整治试点省份,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通过制定落实“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措施,将我省渭北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为重点示范区域,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西部地区探索有效模式积累经验。

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环保系统的综合能力,大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实施《黄河中上游污染防治规划》、《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等专项规划,推进陕南、陕北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全省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二)加强数字监测监控体制

以数字环保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生态监测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环境信息化系统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等工程,建设“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权责明确的环境执法监督、科学配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反应迅捷的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四大体系。

(三)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倾倒、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等行为,防止因危险废物处置不当引发的污染事故。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在生资源产业区,使各种危险废物充分得到利用。

七、深入推进环保政策机制创新,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细则和环境保护机制的政策措施

我省在渭河流域已经实行上下游生态环境补偿试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市级政府收取水污染补偿金,对未超标的市级政府给予奖励。同时,会同财政等部门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全省。申请国家将我省列入全国同一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与生态受益地区之间生态环境补偿试点范围,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

(二)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逐步建立由排污权初始价格、排污付费价格、治污收费价格和环保服务价格组成的环境价格体系,完善反映环境资源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的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建议研究制订在容量控制下的排污权初始价格和排污权交易规则,使初始价格略高于治污成本。改革排污收费制度。调整和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收费机制。按照合理盈利、区别对待和保障居民生活的原则,尽快将污水和垃圾处理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改进垃圾处理费用征收方式,将垃圾处理收费与垃圾产生量挂钩,促进可持续消费,节约资源、减少垃圾产生量。

(三)制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

利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技术手段,将电石、焦化、煤化、氯碱、电力、水泥等行业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相关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和资源利用率考核标准,促进煤炭中的碳、硫等元素最大利用和循环使用,减少CO2和SO2排放。对全省电厂产生的脱硫石膏和粉煤灰利用给予优惠政策。

(四)积极制定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加大“一山两水一基地”环境整治资金的支持。除省上已出台的渭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外,申请设立延河、无定河、汉江、丹江等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环保投入。扩大中央对我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除中央已确定的41个县以外,争取将黄河上游流域涉及的陕北和关中大部分县区纳入国家转移支付范围。巩固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成果,配合中央做好生态功能区效益评估,争取中央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鉴于我省已在渭河流域实行了上下游生态环境补偿政策试点,争取国家将此工作列入国家试点,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附: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任务分工表。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