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发 〔2015〕16号
颁布日期:2015-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5〕1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和分析“十二五”以来我省应急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指导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奠定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基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期间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190号)的要求,省应急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相关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经过组建机构、安排部署、制定指标、问卷调查、单位自评、汇总评估、专家评审和修改完善等阶段,形成了《“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报告》中的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规划》各项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加快我省应急体系建设,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加快“三个陕西”建设作出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7日

附件:《“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doc

http://www.shaanxi.gov.cn/uploadfile/images/201504080914303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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