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近期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近期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近期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
陕政办发明电〔2013〕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去冬今春以来,我省降雨(雪)明显偏少,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并居高不下,尤其是进入3月份以来,全省发生森林火灾30起,过火面积950余亩,其中西安市和商洛市分别发生森林火灾13起和10起。近期发生的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全省因森林火灾死亡6人、受伤2人,其中商洛市洛南县景村镇常湾村死亡3人、受伤2人;铜川市宜君县哭泉乡塔庄村死亡1人;商洛市山阳县石佛寺镇碾子坪村死亡2人。我省近期森林火灾频发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暴露了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防火意识淡薄,防火责任没有落到实处;野外火源管理不严,针对农民烧地边、烧秸秆、烧火肥等违规用火行为管控措施不力;群众缺乏科学扑救常识,火灾处置不力;火情掌握不全面,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影响了扑救指挥工作。
针对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全省仍无有效降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春耕生产全面展开,违规用火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对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务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当前森林火灾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防火一线,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地要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基层干部和每个护林员,落实到山头地块,一旦出现火情,确保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努力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各级林业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划片包干,驻村入户,对高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区蹲点排查,指导火灾扑救。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提高科学扑救水平。要加大对森林火灾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火灾隐患不消除、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近期森林火灾多、发生人员伤亡的有关市县,要进一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设防,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增设检查站点,充实巡护力量,加大检查力度,从严管控火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对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林内林缘坟地、林区旅游道路等部位设岗定哨,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农民烧地边、烧秸秆、烧火肥等违规用火行为,严禁进山旅游人员在林区野炊。各级森林公安、林业执法人员要严厉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保持对野外违规用火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科学扑救,始终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一线防火指挥员及时到达重点区域,做好各项防扑火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科学有效的扑救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要扑救力量,组织群众性义务扑火队参加扑火时,一定要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加强值守,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现火情,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到位和扑火人员到位,快速高效处置各种火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人员全部上岗到位,严格落实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归口管理和逐级报告制度,特别是对造成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要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问题,对漏报、迟报和瞒报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8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