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周边绿化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函〔2010〕106号
颁布日期:2010-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周边绿化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函〔2010〕106号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汉江两岸城区周边绿化治理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初既定的绿化治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帮扶部门造林绿化管护及秋季造林前整地挖坑情况开展一次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2010年度参与安康城区周边绿化治理市直新增46个包抓单位(其中15个包抓汉江绿化造林任务,24个包抓桥路口绿化造林任务,7个挂靠包抓汉江绿化管护任务)、区级69个包抓单位造林整地挖坑进度情况和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0年承担安康城区周边桥路口山体绿化的汉滨区双龙镇、花园镇、谭坝乡、茨沟镇政府组织实施和整地挖坑开展情况。

(三)2009年参与安康城区周边绿化治理的市、区65个帮扶部门绿化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从10月11日开始至15日结束。

三、督查组织

本次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组织实施,共成立四个督查组,抽调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同时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区林业局技术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组长朱小敏,抽调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区林业局各1人。

建民镇:城区周边绿化管护单位29个: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原人事局、原劳动局)、市审计局、市药监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工信局(原市国资委)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原市文物文化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供电局、市盐务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移民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国税局、市烟草局、市养老经办处、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江北办城区周边绿化管护单位1个:市司法局;关庙镇城区周边绿化管护单位5个:市技术监督局、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交警支队、市水利局。

建民镇:汉江造林绿化市直帮扶单位4个:市国家安全局、移动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中石油安康分公司;区直帮扶单位6个:区计划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林业局(王院村、洞沟村两处)、区纪委、区信访局。

第二督查组:组长余波,抽调市委督查室、市林业局、区林业局各1人。

石梯乡:汉江造林绿化市直帮扶单位5个:市住建局、农发行安康分行、市工信局(原市乡企局)、市城乡规划局、信合安康办。区直帮扶单位28个: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体育局、区劳动局、区总工会、区地税局、区农工部、区安监局、区黄石滩管理局、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乡企局、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区广电局、区技术监督局、区信合联社、区农机局、区供销社、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区人武部、区二轻局、区养老经办中心、区国税局、区司法局

张滩镇:汉江造林绿化市直帮扶单位1个:电信安康分公司;区直帮扶单位7个: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检察院、区统计局、区医保经办中心、区法院、区移民局。

张滩镇:城区周边绿化管护单位7个:区林业局、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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