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1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09年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工作,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宝政发〔2008〕4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宝政办发〔2005〕52号)精神,现就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主要任务
(一)传达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和市委的决议,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讨论通过呈报省政府审定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及议案;
(四)讨论通过市政府制定和发布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措施;
(五)审议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的调整意见;
(六)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重要事项;
(七)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他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出席范围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员、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室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常任列席单位。
根据议题需要,安排与议题关系密切的相关县区、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视情况可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负责同志以及民主党派、省级新闻单位驻宝记者站和市级新闻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有关议题。
根据议题情况,安排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有关议题。
三、工作程序
(一)议题办理
1、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和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在办理拟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时,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2、各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对所征求意见涉及的问题,要认真组织研究,提出明确意见,经部门或县区主要领导审定后,书面反馈市政府办公室议题承办科室。
3、部门之间意见有分歧的,必须按程序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秘书长或副市长进行协调,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意见不一致的议题不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市政府办公室议题承办科室完成上述程序后,及时填写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单(提出建议列席单位名单),并按程序报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市长审定。
5、市政府办公室议题承办科室将审定后的议题和议题单,及时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6、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收到议题后,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重要程度、时间顺序提出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意见,报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通知。
(二)会议通知
1、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送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知》时,应提前联系并确认市政府各位领导能否参会,并附议题办理情况说明,按程序报秘书长、市长审签。
2、《市政府常务会议通知》经市长审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印制,文书机要科及时送达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员、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相关部门、单位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并负责落实。
3、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负责落实会议室有关设施和会务服务,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会场布置。
(三)汇报材料
1、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要提前准备好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的专题材料和汇报要点,专题材料内容包括该议题的背景或缘由、主要内容、需解决或审定的重要问题、政策依据或可资借鉴的经验、相关部门的意见、分歧意见和协调情况。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附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核意见。
2、汇报材料格式,一般应分为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材料首页左上角须标明“××××年第×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字样,用小四号楷体字体分两行排列;正文之前不列主报单位名称,文尾落款应注明成文时间,并加盖报文单位红色印章。汇报材料要层次清楚、简明扼要、意见明确,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汇报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0-15分钟。汇报材料及相关附件份数,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核定并通知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
3、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要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材料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综合科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材料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4、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未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的,不安排上会。
(四)会议组织
1、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组织。会务工作人员和多媒体设备调试人员应于会前30分钟到达会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每次会议确定一名会务人员全程记录,重大问题进行全程录音。会前记录人员应仔细阅读材料,充分掌握基本情况,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同时,会议期间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在候会室负责会议签到和引导。
3、妥善保管会议讨论文件。每次会后,会务人员要及时收回所有会议文件,交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统一销毁。
(五)会议纪要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精神起草会议纪要,一般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应完整反映会议决定事项,力求表达准确,层次清楚,文字简洁,易于执行,并按秘密程度确定密级。会议纪要经分管秘书长、市长审定后送印,由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按照发送范围及时发送。
(六)信息公开
会议信息公开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室负责,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纪律
1、压缩列席人数。与议题关系不直接的单位,原则不安排列席;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可带随员1人,有多媒体或展板演示的议题可增加1—2名工作人员,其他列席人员一律不带随员。
2、请假制度。议题承办部门、县区和列席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应按要求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列席的,必须严格向市政府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派分管副职准时列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每季度统计整理一次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情况,经秘书长审定后在《宝政督办通报》印发。
3、会场秩序。参会人员必须会前签到,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整在振动或静音状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遇紧急重要事项需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时,应由会务人员将材料转交领导同志阅处。
4、会议发言。议题原则上由议题承办部门或县区主要负责同志汇报,随行人员可作补充说明。对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及一般性情况,已有材料的不再作口头汇报,汇报时只讲重点问题和请示事项,尽量缩短汇报时间。讨论发言要紧密围绕主题,言简意赅,部门和县区正式书面意见已提交上会的,不再重复发言。
5、会议着装。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职人员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所有人员,应着装得体,注重仪表,除有特殊要求外,男同志夏季一般着浅色短袖衬衣,春秋冬季一般着西装或夹克衫;女同志一般着职业装。
五、督办落实
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各分管副市长会后应及时召集相关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市政府督办室依据常务会议纪要,落实有关县区和部门的承办责任,对会议决定事项及时跟踪督查,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确保政府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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