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农村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先进集体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文号:商政函〔2015〕46号
颁布日期:2015-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农村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先进集体的通报

商政函〔2015〕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4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这一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污减排,全面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农村垃圾、污水有效治理,农村环境极大改观,大气污染持续减少,全市空气质量在省内位居前列。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山阳县人民政府等7个先进集体(见附件1),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镇安县人民政府等3个先进集体(见附件2),污染减排商州区人民政府等7个先进集体(见附件3),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2014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镇安县人民政府50万元、商南县人民政府30万元、商州区人民政府2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完善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为建设山青、水绿、天蓝、气净生态商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名单

2.2014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2014年度污染减排先进集体名单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

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名单

山阳县人民政府

镇安县人民政府

商南县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城管局

市教育局

附件2

2014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镇安县人民政府

商南县人民政府

商州区人民政府

附件3

2014年度污染减排先进集体名单

商州区人民政府

山阳县人民政府

镇安县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

市交警支队

市统计局

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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