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1〕4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调查工作。此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建立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档案的基础性工作,对于逐步、有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促和谐、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快速启动,扎实开展好调查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各县区调查工作9月5日前务必全面展开,9月15日前完成调查的基础性工作。

三、严格程序,高效汇总好调查结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把握标准,实事求是,认真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真正做到不漏一人、不出差错,切实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第一手详实资料。各县区要及时整理、汇总统计调查结果,并于9月18日前将调查统计结果报市房管局(联系人:茹官忠、张珂,联系电话:2338151,2330850)。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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