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函〔2010〕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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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项督办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5月18日-2010年5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1、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机构成立情况;
2、开展住房普查、城市居民住房信息系统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3、《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2010-2014年)编制情况;
4、廉租房单套面积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市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09]52号)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
(五)廉租房分配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符合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信息录入、档案建立情况;城市低收入家庭申报住房租赁补贴相关资料、补贴标准、资金发放和管理等情况。
(六)廉租住房建设进展情况
1、在建和已竣工廉租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备案等必备文件情况;
2、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3、廉租住房政府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各项住房保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4、中、省下达的廉租住房项目的开工情况。
三、检查方法
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项目等。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查分三个小组同时进行,第一组以市城建局副局长李志怀为组长,具体负责商州区和洛南县;第二组以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王军为组长,负责丹凤县和商南县;第三组以市房管局局长李志全为组长,负责山阳县、柞水县、镇安县。
督查组成员从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城建局、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抽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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