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全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座谈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以下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1〕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局。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建设、统计、民政、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市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调查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由县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调查工作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调查工作方案,以居民收入标准、住房标准和调查工作的目的、方法和内容为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各县区统计、建设(房改)等部门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调查工作。

二、强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照省上要求,这次调查工作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数据为依据,采取个人申报登记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要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为依据,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均填写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表,调查登记面要达到中等收入以下人群的100%;二要在已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逐人进行补充调查登记,确保县不漏户,全面覆盖;三要明确调查标准,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就业的人员均纳入统计范围,对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调查登记不设限制条件;四要完善认定程序与办法,对调查中涉及到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认真核实,严格按程序公示认定;五要做好调查成果的统计分析。各地调查对象要达到城镇人口的23%,未达到此标准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措施,调整相关规定,及时扩大调查面。

三、加大宣传,发动各方参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开设调查专栏、发布公告、张贴告示、派发传单等方式,就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目的意义、范围、对象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深入细致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组织专门的专业技术宣传队伍,进单位、入社区广泛宣传,使广大调查对象认识到此项工作事关自身切身利益,不断提高参与调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提高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和覆盖率,为高质、高效完成调查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四、考核验收,严格时限要求。根据省上要求和我市实际,这次调查工作11月10日前必须完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补充调查与审核录入工作力度,前期已调查的相关资料审核录入工作10月20日前必须完成,补充入户调查及登记工作11月8日前必须完成,11月10日前汇总报市房管局。市上对全市的调查工作实行分县验收,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从10月份起,市上将把此项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入户调查工作情况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综合考核。近期,市政府将派出工作督查组,对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取消年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单位评比资格,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